劳务派遣一名
劳务派遣是一种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职位是指持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职位。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非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每月向他们支付报酬。
用人单位不得将被派遣的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退回劳动者。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因工作发生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协助调查核实工伤情况。伤害判定。
被派遣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劳动报酬
(1)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即不得以实物或者代替货币的有价证券形式支付:
(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探亲假、产假、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以及非因故停工期间,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员工的原因。
(三)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加班三个小时
单位可以与工会、职工协商加班,但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抢修、紧急情况下,加班时间不受限制。
四、加班工资
安排工人正常时间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休息日安排工人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期间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工资补偿。
五个专用账户
1 农民工工资存款账户
施工总承包商应当在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个工作日内,在工程所在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存入工资保证金。如果不予开具,当地住建部门将予以处罚和信用处罚。
标准
押金为施工合同金额(或年度合同金额)的1%至3%。
减少存款
总承包单位在同一工资保证金管理区域内有多个在建工程的,可以适当降低存放比例,但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0.5%。
没有押金
施工合同金额
使用
总包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银行将在收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资金从存款账户划入社保部门指定的农民工手中。保证金使用后,总承包商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
监督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只能用于清缴或预付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以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外的理由查封、冻结或转移工资押金。
2 农民工工资专户
(一)按工程建设项目开立专用账户。总承包商应当自工程建设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三方资金管理协议。
(二)总承包单位应按时向开户银行提交审核后的工资支付表。银行应及时将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个人工资卡上,总承包单位应向分包单位提供工资支付凭证。
(三)农民工工资卡每人一张,由个人持有。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变相扣押工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