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及组织领导情况

2024-11-13
来源:网络整理

1. 一般原则

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加强科研经费等重点领域审计监督,严格财务纪律,降低潜在风险,提高使用效率,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坚持自查自纠、立即行动、立即改正,严肃查处,强化责任追究,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建立规则和制度。法规,促进学校科学研究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科研经费自查自纠专班,下设科研院、社科处、财务处、审计处、纪检处、教工处、巡视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学研究所、社科部,负责自查工作。检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2、各学院(中心、系、所、国家重点办,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应设立相应的专项工作班,具体负责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开展本项目的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单位自查自纠。对科研经费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三、自查范围和方式

1、检查范围: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有收入和支出的所有科研项目;重点检查科研经费使用是否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行为的有关规定。

2、检查方式:各二级单位及科研项目负责人综合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各二级单位在科研项目负责人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自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回顾,同时对本单位的工作进展和不足进行梳理。制度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形成总结报告。学校专项工作班将对部分科研项目进行抽查。

4. 工作流程

(一)组织动员

1、各二级单位应成立专项工作班,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于11月10日前报学校专项工作班备案。

2、各二级单位组织召开本单位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安排会,并向各科研组和科研人员传达本次工作的意义和具体要求。

(二)二级单位自查情况

1、各二级单位组织科研项目负责人认真进行自查。自查流程:登录个人账户进入财务部综合信息门户,点击“项目管理”栏目,查看项目支出情况,并参考《四川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表》表格(负责人填写)》自查问题清单(附件1),对每个项目进行逐项核查和自查,如实填写自查表 必需的。

二、各二级单位应对本单位科研经费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包括制度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附件3)。

3、各二级单位提交《四川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1)和《四川大学科研经费自查汇总表( 11月30日前(附件2)、《四川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表(二级单位填写)》(附件3)电子和纸质材料应提交至学校作业班。

(三)学校抽查

学校专项工作班将根据今年上级有关部门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项目管理操作情况、科研经费使用中的常见风险点等情况,对部分科研项目进行抽查。

(四)落实整改

学校工作专班将对各二级单位自查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结合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和整改要求,研究整改方案。各二级单位应根据学校反馈的整改意见,及时完成整改任务,并填写《四川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报告》(由二级单位填写) “(附件 4)。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

一、本通知所称“科研项目”是指进入学校财务信息门户“项目管理”栏目的科研项目。

2.同时涉及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项目的学院,由学院归口管理部门提交材料。

3、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反映、认真说明情况、主动整改的,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酌情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理。视情况而定。若后续检查未发现新问题,学校将不再进行重复处理。对瞒报、不报或者自查自纠后发生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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