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及关键原则和注意事项

2024-11-17
来源:网络整理

用管理方法解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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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是企业合规建设的首要“规则”。然而,一个好的系统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如果贪多或肆意妄为,不但不能加强管理,还会给企业带来风险。本文对制度制定中最关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希望对企业制度建设有所帮助。

- 一-

企业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在古汉语中,“制”是裁缝衣服、制作器具的意思; “度”是衡量、思考的意思。关于制度,有句古话:“愿以制度服务人民,使人民不乱淫,使贫富不相耀,以和其心”。 (希望朝廷为百姓建立一个制度,防止过度追求,让富人和穷人不互相炫耀,从而调和人心)。 《商子》中也有“制度不可忽视,施法不可马虎,国事不可忽视,事物根本不可忽视”的说法。

可见,制度不仅是士大夫、统治者的追求,也是人们行为的规范和稳定环境的保障。

具体到现代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它们不仅是企业管理、奖惩员工的依据,也是企业精神文化的外化和揭示。 “没有规则,就没有规则。”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制度,或者制度存在漏洞,其发展必然是粗放的、无思想的,短期的成就中就会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如果管理没有尺度,员工之间没有尊重,企业就会出现管理混乱、权责不清等问题,最终走向崩溃。

那么,怎样才能制定一个好的企业制度呢?

很多人认为该制度是一把“智慧之剑”。只要制度足够严格,人们就会如履薄冰,行事更加谨慎。其他人则认为系统越多越好。更多的监管意味着更详细的处罚,企业出现管理漏洞的可能性也会更小。事实上,制定企业制度是一门科学,其背后是专业的“立法技术”问题。只有遵循科学理念、通过合理程序制定的制度,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才能真正得到应用和落实。

- 二-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六大原则”

一、适用原则

《枪炮、病菌与钢铁》一书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20世纪60年代,人们普遍预测加纳和菲律宾会比韩国先富起来。原因在于,与寒冷贫瘠的韩国相比,加纳和菲律宾拥有更多的自然资源,而且也在追求现代化的政治制度。几十年后,韩国已成为发达国家,但两国仍深陷贫困和混乱之中。

书中指出,基于农耕文化和中国的影响,韩国更能够接受和适应制度化生活,从而更自然地吸收和运用现代政治制度的优点;加纳和菲律宾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先进”的制度成了他们落后的根源。

从这个例子开始,我们会发现任何系统都需要现实的生存土壤。某种制度如果不考虑其实施环境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而贸然实施,最终只会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

因此,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立足于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企业规模、业务特点、行业类型、技术特点、管理沟通等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适用的制度,必须制定能够体现企业特点的方案,避免脱离实际和照搬。

当企业需要用制度来体现上级单位的要求,或者通过制度来落实母公司的制度时,也必须注重适用性原则,将相关要求转化为可以在上下文中实施的制度公司的信息,然后发布。

2、科学原理

科学性原则是指规章制度要符合目标管理规律,管理制度要服从管理的一般原则和方法。从这个角度来看,“科学性”是与“任意性”相反的概念。从A点到B点,看似有无数条路,但如果选择了错误的方法,这些路实际上都会遇到障碍,无法追寻。

例如,如果一家公司想要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就采取24/7的高压监督策略,鼓励员工互相举报,并对举报的人进行奖励。这就让人人心惶惶,生意自然就垮掉了。这样的系统显然违反了科学原理。严酷的制度不一定是坏制度,但违反原则只会导致制度失败。

我们不妨思考另一个问题:系统的权威如何建立?如何建立并保持对制度的“敬畏”?

我们认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制度,是制度能够落地的最大保证。只有科学的体系才是根本可行的。制度的科学性与合法性、合理性、实用性等其他问题相联系,是一种综合判断和考虑。为了实现制度的科学性,企业应多做实证调查和实例研究,充分征求相关人士的意见。

三、必要性原则

奥卡姆剃刀说:除非必要,否则不要添加实体。

太多的系统不仅会让人不知所措,而且很容易出现考虑不周、系统之间“打架”等问题。制定规章制度要立足需要,排除干扰,抓住主要矛盾,解决最根本问题。不能因为制度太多或者制定制度的过程成本太高而扰乱企业正常的业务活动。

制度的必要性提出了一个问题:谁有权利发起和决定制定制度?

我们认为,在一个公司的制度制定过程中,发起者可以是各个部门,但决策权应该掌握​​在少数几个部门甚至一个部门手中。这是因为,虽然发起部门往往会因具体的业务需求感受到系统添加和调整的紧迫性,但业务部门往往缺乏公司管理的整体视角,无法从系统的角度进行全面的把握。因此,如果过多地将系统制定的权力交给业务部门,很容易出现系统冗余而其他部门不知情的情况。企业要牢记必要性原则,做到“不少有用的系统,不多多余的系统”。

4、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性文件相一致,不得相抵触。违反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即使能暂时达到管理效果,也会使企业面临行政监管、仲裁、诉讼的巨大风险,得不偿失。

具体来说,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有三层含义:

(一)规章制度不能与外部法律法规直接冲突

为了避免冲突,企业在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时可以加强法务部门或合规部门的参与,甚至引入外部合规律师的权力来检查制度的语言。企业可以设立专门制度和集中管理部门,对产出制度进行统一审核。同时,根据外部法律的变化定期审查内部制度也是避免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

(二)规章制度不得违背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

除了严格的法律规定外,企业还需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原则。公司规章制度即使不直接与法律规定相抵触,也不得违反公共秩序、良好风俗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通过合规程序制定规章制度

程序合法性也是合法性的一部分。按照既定程序制定规章制度,是企业制定制度时必须遵循的合规义务。也是规章制度合法合规的必要要素之一。对于经营规章制度,应当按照企业既定的内部程序要求起草、制定、征求意见、作出决定,最后颁布实施。

对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规章制度,还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实行民主程序,并向职工公告或者告知,充分保证合法性。明确制定过程和实施情况,确保制度具有应有的法律效力。

5、合理性原则

规章制度的合理性是科学的组成部分,也是比合法性更高的要求。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合理。一方面,意味着制度必须严格、公平、严格、严肃。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制度必须考虑人性的特点,避免出现不人道的情况,让事情变得更糟。如果制度过于偏颇,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即使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的,一旦发生争议,也很容易被法院认定无效或部分无效。

因此,遵循合理性原则,就是在满足最基本的“立法”要求后,使制度尽可能体现人文理念,在价值内涵上具有平等、公平的精神,承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和合理性。被管理的。呼吁使系统显得自然、适当且为每个人所接受。简而言之,“大道至远”。同样,只有“好制度”才能获得支持并得到有效落实。

六、诚信原则

企业规章制度的完整性对于合规体系的完善至关重要。企业应力求尽可能拥有完整的制度,形成系统的企业管理制度,并使制度内容全面化、系统化、配套化。

“全面”是指规章制度的覆盖范围要尽可能详细。如果不能很详细(或者由于必要性原则的要求,不需要太详细),至少应该涵盖主要业务领域的所有流程,避免在此类事项上过于详细。系统出现遗漏。避免“消防”系统。

“制度”是指制度之间在内容上必须有统一,包括长度、表达方式、严格程度等,这样各个制度才能协调一致。系统化了,系统之间就不太可能出现矛盾和冲突。即使出现了,也可以根据系统的层级关系来解决。这就需要提前对制度体系进行系统规定。

“支持”是指系统之间格式、外观的统一。企业应当对体系有一套正式的规范,包括体系编号、格式、分类、内容、审批程序、实施以及其他应注意的事项,并对已建立的体系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和约束。书面。

- 三-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四个注意”

1、注意确定“立法部门”

传统上,一个独立负责制度的部门可以被视为“立法部门”,其他业务部门是制度制定的发起部门。发起部门起草制度草案后,负责部门协调起草,相关部门人员同时参与。这样的安排,既能保证制度的合法性、完整性,又能充分体现各部门、各层次意见对“立法”的参与作用,保证合理性。

制度制定部门内部也需要明确职责,包括哪些人员负责制度制定、哪些人员负责审核、哪些人员负责提供材料等,制度部门还可以主导更新和修订的企业系统。

2、注重充分征求意见

系统首先要形成征求意见稿,送达基层部门。经有关部门和人员充分讨论后,收集意见,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当人们对草案基本没有意见时,就会落实到正式制度中。

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只有可行、可实施的制度才能生根发芽。否则,很可能制度不被遵循,制度因不实用而变得无用。

3、官宣前注意“试水”

制度初步制定完成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一定时间内进行“试行”。

如果满足第一个、第二个“关注”要求,各项制度的制定理论上都结合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并征求了各部门和员工的意见。但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不可预见的问题。问题需要各部门协调沟通,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以满足企业管理的实际要求。

4、注重及时而不是频繁地对系统进行修改和更新

企业的系统不是静态的,也不是封闭静态的系统。随着业务流程、组织结构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企业内部的每一位员工都应有权对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提出建议。制度制定部门要主动应对内外部法规和政策环境的变化,寻求制度修订的机会。

也就是说,制度必须不断修订、更新、废止,以保持其有效性和适用性,适应企业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但同时也必须注意需要在制度的修订与应有的稳定性之间保持一定的平衡,避免频繁的修订损害制度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结论

企业的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因为企业与外部市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企业内部的“生态环境”也复杂且各异,这就需要企业在制定制度时充分考虑不同的因素。充分考虑因素和需求,既保证内容和程序科学合理、合法合规,又兼顾制度的合理性和完整性。为此,企业应重视制度制定中的几个关键环节,不断吸收意见,完善和更新制度,从而达到“用制度服务企业业务发展”的目标。

(注:本文节选自梁峰专题演讲《企业制度建设的立法技术与操作实践》)

【关于作者】

梁峰是企业合规管理设计师、高级合规与人力资源法律专家。现任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规业务组负责人。

滨东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现就职于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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