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网络贷款陷阱:龙华警方破获新型套路贷案件,市民需谨慎选择贷款平台

2024-12-26
来源:网络整理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普及,网络贷款成为部分市民短期资金周转的新选择。

但贷款平台质量良莠不齐,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他们利用民间借贷的名义,诱导受害人签署“贷款”或变相“借贷”、“抵押”等相关协议,并以手续费、押金等冠冕堂皇的名义掩盖其活动。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近日,龙华警方破获一起新型贷款案件。犯罪分子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受害人的支付宝在网上租赁或购买手机,然后将手机出售并收取佣金。结果,受害者负责手机的分期付款。 。

今年10月27日,龙华区的王女士在微信群里看到一则广告,上面明确写着“芝麻积分满550分,带身份证就可以贷款1万到8万”。报告不是基于大数据。”

由于恰巧资金周转困难,王女士立即联系了广告中的曹某、陈某,然后通过曹某、陈某等人在网上申请了贷款。扣除50%的服务费后,王女士获得了1万元的贷款。

借款后,王女士每月需要在支付宝平台支付588元。但随后王女士惊讶地发现,曹、陈等人以自己的名义在网上租用手机,然后将手机转售给他人进行“贷款”。 11月7日,王女士感觉自己被骗后立即报警。龙华警方迅速出动,将犯罪嫌疑人曹某、陈某等人抓获。

经过深入调查,龙华警方查明了这种新型套路贷款的作案手法。

目标:犯罪嫌疑人针对急需现金流但又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借钱的受害人。

第一步:犯罪嫌疑人承诺借钱给被害人。但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在放贷时,操作借款人的手机,以借款人的名义在支付宝租赁平台(爱猪集,业主)申请该手机的租赁或分期抵押购买,而借款人并未清除。

第二步:申请租赁或抵押购买手机成功后,陈某等人将手机转售给他人,并给予部分货款(一般为借款人申请贷款金额的50%)向借款人作为贷款,剩余的付款将被视为犯罪。犯罪嫌疑人获得的好处。

第三步:犯罪嫌疑人告诉借款人,每月需要在平台支付几百元不等的贷款利息(实际上是租赁或购买手机的抵押费用),12点后仍需支付本金月(实际上是租赁电话的买断费)。如果借款人要终止合作,必须一次性还清本金加利息,并收取高额买断费(实际上是手机租赁和买断的费用)。

网上贷款方案较多,市民借贷需谨慎!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尽量选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不要轻信电话、短信、网上传播的贷款信息。如果发现自己被骗,一定要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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