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文叔,我来解决你的问题吧。
用智慧诠释真理,让正义照亮世界
信任是前提,理解是关键,付出是尊重。
—————————————————
很多人表示,线下交易如果全程使用现金,就很安全,避免收到黑钱。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文叔的理解中,现金交易只是对比银行账户收款,不会冻结卡。虽然事实并非如此,卡会被冻结,但还是会带来其他风险,比如被别有用心的人提前策划,掉入另一个坑。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现金当然也包含黑钱,但现金交易过程并不会像转账交易那样在银行系统中留下交易记录等痕迹。现金交易过程将完全脱离监管视线。 ,不易追踪,且不会冻结卡。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卖U得到的现金不是黑钱。当现金从银行取出时,点钞机会记录每张纸币的编号。理论上来说,如果你把黑钱存入银行,你的卡就会面临被冻结的风险。就看你舅舅愿不愿意了。我只是不想把警察的力量花在你身上。
在以大量现金买卖U的过程中,你的交易对手往往是陌生人。交易过程中如何保留现金?交易双方在哪里?应该先钱还是先U?注意这些细节。这时候有人会说,我都交易了这么多次了,什么都没有发生啊。别跟我争论。你没有问题。你很幸运。它只代表你。不要使用你的生存技能。文舒的理解是基于网络上无数被欺骗、被抢劫、被偷窃的真实案例的分享。
常见的线下现金买卖虚拟货币骗局
924通知的另一个影响是,提起与货币相关的刑事诉讼变得越来越困难。当线下交易遭遇诈骗,受害人报案时,公安机关往往以虚拟数字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为由拒绝举报。受理立案。
既然如此,我们不妨换个思路,对自己了解到的线下U买卖骗局做一个总结,揭秘线下U买卖骗局,参考反电信诈骗思路,并把“预防”在前面。
废话不多说,我们直接进入正文。为了阅读方便,我们将买方称为A、B、C、D,卖方称为ABCD。
场景一
某海外聊天软件中发布了购买U的信息。 A看到信息后,主动联系A,双方约定了交易时间和地点。当A到达时,他发现是B来了。 A告诉A他有意外不能来。 B帮忙交易,要求A将U转给A。A收到U后,B给A现金。A根据A提供的地址转出U后,A否认收到U,B拒绝向A支付现金。
场景2
某海外聊天软件中发布了购买U的信息。 A看到信息后,主动联系A,双方约定了交易时间和地点。 A到达后,发现同时有多个人A、B、C。 A说自己只是中间人,真正购买U的人是B或C,要求A按照B或C提供的地址转给U。A按照地址转给U后,B而C则表示没有收到,丢失了转接,并迅速离开现场,留下A和A在现场打斗。
场景三
A和A同意线下交易U。 A到达现场后,首先核实了A的资金情况。当没有问题时,准备交易时,A表示担心A的U出现问题,要求A下载检测软件(扫码或DApp)。 A下载后检查发现软件中的U有问题。 A以A的U有问题为由拒绝了交易。事后,A发现自己的U被盗了。整个过程中,A无法证明A要求他安装检测软件。
场景四
A在聊天软件里看到A在卖U,价格还挺合适。双方约定了交易时间、地点进行线下交易。当A到达时,发现A没有来。 A谎称让亲戚朋友同学送小B去交易。 B完成A的验资后,A将地址发送给A,过了一会儿,A将转账截图发送给U,显示转账成功。 B很快抢到了钱,但A却没有收到转账。
以上是该案的概要。大家可以举一反三,避免上当受骗。你只需要记住一句话:出事必有妖。那些主动加你为好友、每天在朋友圈炫耀现金的,多是骗子。这是和干屠户游艇高尔夫夜总会打造高端个性化设定是一个道理,同时我们也郑重警告骗子,对于线下交易诈骗罪已经有了有效的判决。根据北京市诈骗罪量刑规则,数额在6万元以上为巨额,法定刑为三年以上;数额超过一万元的,数额极其巨大,法定刑不少于十年。在对某人撒谎之前,请考虑一下您是否可以承受长期监禁
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是非法金融活动,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开户、资金划转、清算结算服务。
1、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
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的主要特点是由非货币当局发行、采用加密技术和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形式存在。它们不合法,不应该也不可以作为市场上的货币使用。用于流通。
2、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开展法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严禁非法销售代币、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期货经营、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并将依法坚决取缔。进行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居民提供服务也是非法金融活动。
境外相关虚拟货币交易所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并仍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对他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责任。
4、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
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诉讼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对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调查。
总结以上内容:
①.虚拟货币在我国被定义为虚拟商品,类似于游戏币、Q币等。个人交易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就不构成犯罪,但如果骗取商品则构成犯罪。
②.作为一种网络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有自由参与、风险自担的权利,在不违反公序良俗(违法犯罪目的)的前提下,虚拟货币销售公民之间的合同关系,不构成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你不利用虚拟货币参与违法犯罪,就没有做违法的事情。您的交易可以构成商品销售合同关系中的法律行为。货币只是一个工具。如果你用它来做坏事,你就是非法的。如果您的交易不涉及任何非法目的,您就没有违法。当然,您可以在交易过程中提供各种证据来证明您的交易不涉及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且行且珍惜!
我是文叔叔。关注币商事务所,关注加密圈法律法规、银行卡司法冻结、二卡纪律申诉、币商OTC、安全U出通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