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个岗位等你来应聘

2025-01-05
来源:网络整理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第22号)及工作需要,经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公开招聘甘肃省住建厅工作人员5名基金管理中心及其下属机构。具体岗位详见《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其中,应聘者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一致。国内外同类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学位,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纳入招考范围。

5、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6.年龄要求:硕士及以下硕士研究生须在1988年3月(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在1983年3月(含)之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或者不予录用: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三)提供虚假文件、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妨碍您报考的其他情形。

2、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应登录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的“人事考试”栏目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考试”名单,并认真阅读公告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1)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并确定应聘职位。

(二)报名

网上报名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指南》等内容。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 提交申请。此注册是在线进行的。参加2024年上半年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实行集中统一报名。每位应聘者仅限在一个招聘单位担任一个职位。

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3月8日(星期五)9:00至3月12日(星期二)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省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2024年上半年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使用正确的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 注册成为用户,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册和审核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是一致),并妥善保管您的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不可修改。

网上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所选岗位的应聘条件。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负责。伪造、变造、冒用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或者恶意报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共场所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事业单位招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付款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者如需查询该职位所需专业、学历、资格等,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有关报名的技术咨询,请联系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条件进行。

3.查看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8日(星期五)9:30至3月13日(星期三)18:00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3月12日(周二)18:00前审核未通过者,可补充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应聘者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核不通过而无法申请其他职位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申请人不符合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 注册并付款。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要求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8日(星期五)9:30至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18:00。付款成功后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报名并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建议报考者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并牢记应聘职位、考试类型等信息。

低保家庭人员、特困人员、享受扶贫政策人员、返贫监测人员、残疾人、临夏州积石山县户籍人员或原籍地申请人可以申请豁免注册考试费。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如需减免考试费用,须先进行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支付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免试或免试条件的,考试费用按原缴费渠道办理退还。户籍和出生地在省内的申请人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临夏州积石山县核实。户籍地、出生地在省外的申请人,须提交家庭所在地分别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证明、特殊抚养证明、残疾人证明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登记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申请免除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18:00。

5、注册信息修改。为了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报名期间,报考者只能申请更改两类错误信息:一是报考者姓名中存在明显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相近字等。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号码中存在一些不涉及出生日期的不正确数字;其他注册信息不会改变。

申请变更注册信息的,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市东港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填写《注册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2)。兰州市城关区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12:00。截止日期后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6. 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存。

3.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_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_甘肃省城乡住房建设厅网站

“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科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情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查看。

笔试比例按照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确定,不低于1:3。如果小于1:3,则以笔试总分150分作为最低控制线。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打印的地址为准。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准时参加考试。

(三)文件要求

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原件(A4纸)和与报名日期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身份证件)。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两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如果您的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过期,您应在考试前到公安派出所领取新的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试组织部门将协同公安、无线电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的行为,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入场安全检查。凡被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设备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相似度测试。被认定具有相同答卷的考生的考试成绩将被视为无效。对被认定试卷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

(五)业绩公告

笔试结果将于5月底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上公布,供考试人员查询。

4、资格审查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资格审查。未达到1:3的,按照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时,考生应自行提供以下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1、门票;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信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业成绩记录证明;

4、近期一寸证件照两张,正面不戴帽子;

5、有工作场所的应聘者,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6、需要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7、留学归来人员须持有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归来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文件;

8、该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无法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相关信息或相关信息虚假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缺席的应聘者其中一项笔试成绩为零分或成绩为0分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审查而出现空缺的,报名费不予退还,在同职位笔试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由申请人签字。

5. 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内容:各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分数为100分。

3、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未达到该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的,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设定最低控制线并在面试前通知候选人。面试结果将现场公布,并由应聘者签字确认。

4.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材料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6. 总分确定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确定。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如有小数,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采用追加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缺席面试者,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

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考生总成绩将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上公示。

7. 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量等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招聘人员体检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材料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_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_甘肃省城乡住房建设厅网站

体检在省内排名前三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修订(试行)》和《体检《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 )>《关于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规定了组织实施。

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未达到体检标准的,当天安排复检;交界性心脏杂音、病理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繁早搏(经心电图确诊)等项目不符合体检标准的,符合标准的,安排现场复检。申请人对未当日或现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我科将安排到另一家医院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的考生,视为体检不合格。

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确保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各项体检项目。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就业的疾病、病史),导致体检结果失真,或严重违纪违规的,按不予录用处理;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按失业处理。

八、检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候选人,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招聘岗位资格和要求组织考察。通过个别面试、现场走访、审查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约谈个人、函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等方式,对候选人的品德、能力、勤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绩效、诚信等。形成调查的书面结论。检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行为的考生,不予录用。检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因未通过、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同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补缺(缺席者)面试或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得补考)。

九、公告

根据招聘计划数量,从同等数量的合格应聘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告反映的问题,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发现员工不符合用工规定的,取消其用工资格。如果暂时难以核实,可以推迟聘用,待查明该员工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告期间及后续阶段出现的空缺将不再填补。

10. 备案

公告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11. 聘用审批

对经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登记的拟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经录用,本次聘用人员的服务年限最短为三年(自注册之日起)。

十二、其他事项

(一)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自负盈亏机构。候选人一经录用,即具有正式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待遇。

(二)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在甘肃省纪委派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省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三)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招聘考试的笔试。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相关事业单位网站或刊物,请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到损害。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考试环境。

(五)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准考证领取、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通知通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公告、电话、请随时关注并保持注册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 ,因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本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

(八)不得应聘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用人单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的岗位;婚姻关系密切的担任领导成员,以及具有其他影响环境的职位。具体退出情况参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资格回避规定》。

(九)本公告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热线:-,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热线:-,,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甘肃省纪委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监察电话:-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委监督电话:-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3 月 5 日

附录:

附件1: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注册信息变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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