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与公司签订的《和解协议》。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张翰、王欣、李艳与武汉飞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杨蕾/摄
进入直播间想要打工的大学生因合同纠纷被索要高额违约金,成为法院被告或仲裁庭当事人。保底费和签约费到底隐藏着什么玄机?中青报、中青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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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湖北某大学大三学生张涵、王欣、李艳却因为想兼职赚钱而被送上仲裁庭。
2023年4月,这三人相继与武汉飞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风传媒”)签约,成为该公司的主播。合同约定,双方发生争议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将通过仲裁解决。直播结束一个多月后,三人要求最低工资时被拒绝。他们感觉情况不对,要求公司终止合同。双方沟通不成后,腾飞传媒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每人支付违约金7万元、律师费5000元以及全部仲裁费用。几经周折,双方于今年7月达成和解。
这些大学生的遭遇并非孤例。记者使用关键词“大学生”、“主播”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出2023年公布的多份裁判文书。11份裁判文书中,原告为直播公司,被告为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其中10份文件显示,法院判决大学生须支付4000元至15万元不等的违约金。
这些大学生为何兼职做主播?为什么我们会遇到高额索赔?中青报、中青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5000元保底费吸引大学生签约
说起当初与飞飞传媒法定代表人李某沟通签订合同时,三人还历历在目,当时李某开出的诱人薪资。
“前三个月,每月有5000元的保障,还有5000元的签约费,除了保障收入外,还有奖励佣金。”张汉记得李当时说,“不管你做什么,5000元就能得到保证。”
李先生并不认同这种说法。他告诉记者,他不负责招募主播。据他了解,该公司与大学生有合作关系。该公司将提供签字费或担保,但不能同时提供两者。
对于工作内容,李艳表示,当时公司人员要求他们每天直播5个小时,并在抖音上与网友聊天。
这三个人中,只有李艳在抖音上的粉丝超过1000人,对直播有一定的了解。她有点担心自己无法完成任务。 “我每天都要直播,不能间断,白天有课,怕没时间。” 。
对于李艳的担忧,李艳告诉她,可以在晚上没课的时候直播。
“公司有一个团队来‘包装’我们。”虽然没有直播经验,但张汉觉得,通过公司的培训,他可以做到。
通过业余时间打工,他们还可以获得5000元的保障工资。三人决定签订合同。我拿到的电子合同共有11页,最后一页是《合作协议项下实际投资及支出确认书》。显示每人签约费为3.5万元。
“签约费怎么变成了3.5万元?”李砚立即向李问道。 “他当时说我的签约费是5000元,剩下的3万元就是我以后培训或者租房子直播的费用。我当时想,我的外表并不是特别出众, “我没天赋,怎么能这么高?”李岩回忆道,“我听他说其实只要5000块钱,我就觉得还算合理,所以就让了我的。”放下戒备。”
听了李的解释,王欣也觉得有道理,“我的能力在这里值五千块钱。”
李告诉他们,签约费到账后,需要以现金形式退还给他3万元。 “公司租了房子,他付了钱,钱就到了他个人的‘私人账户’。”张汉说,这是李某当时给出的理由。
李岩没多想,“他说要现金,我以为是为了少交税。”
既然要追回3万元,为什么不能转账,只需要现金呢?面对记者提出的这个问题,李某没有直接回答。
在“法达”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上,他们与腾飞传媒签订了合同。合同签订后,三人表示,他们从腾飞传媒收到了3.5万元。根据王欣、李艳提供的交易截图,记者看到,确实收到了3.5万元。交易票据上均写有“签约费-脱媒-李”字样。
钱到账后,三人根据之前的沟通,要么自己要么委托同学向李某提取现金。他们提供的交易截图显示,他们都有向李某提取现金或转账3万元的记录。
门槛很多,想要得到保证并不容易。
根据协议,李艳等三人使用个人抖音账号加入奇风传媒“公会”(“公会”是直播平台为方便代理商或公司管理收入和运营而开设的管理账号)其锚点 - 记者注)。多位人士提供的“公会”合作详情页面截图显示,“保证收入为5000元/月”。
直播了一段时间后,奇风传媒管理人员对他们进行了采访。
张翰觉得这个操作“挑衅你”:“那天我播的时间够长了,(他们)说我播的内容不好。我播的内容很好,然后又说我没问” “大哥”要打赏,还说内容不合格。
李艳表示,运营中经常将她与成熟的主播进行比较。比如“你看看别人怎么通过直播一晚上赚几千上万,你看看你一天营业额怎么这么低”。
李老师并不认为这是“挑衅”,而是公司对主播的帮助。他表示,公司运营会根据直播情况与主播一起审核情况,并对直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但张汉认为,有些建议很难落实。 “他让我‘边缘化’,但我拒绝了。”李岩还认为,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切实可行的建议。
他们每个直播间的观看人数只有十几个人,其中包括作为“氛围组”被拉进直播间的同学和朋友。小费收入更是少得可怜。记者从李艳提供的收入账单截图中看到,直播规模大的时候,她单场直播能赚100元,直播规模小的时候,单次直播只能赚3分钱。签约一个多月以来,她的打赏收入总计515.26元。
直播结束一个多月后,有多人要求提供5000元的担保,但均被拒绝。
“我和张翰没有完成每天五个小时的直播任务,而王新石却完成了直播,无法得到保证。”李砚说道。
王欣记得,当时李给出的理由是“直播时间不够长”。她表示自己完成了每日5小时的任务,但据李介绍,晚上10点到次日凌晨3点播出并不算满5小时,而是必须在一天内连续播出5个小时。 “但是我们签合同的时候他并没有跟我们说清楚,直到第一个月快要播完的时候他才告诉我们这一点。”
李告诉记者,这个算法是抖音平台给出的规则。 “我们按照抖音官方后台(规则)来计算每天、每个月的时长,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想怎么算就怎么算。” 。
记者拨打抖音客服电话,客服表示,平台对时长没有规定,具体要求以“行会”要求为准。翻看几人的合同,在《直播及短视频任务要求》下,提到“每月直播天数大于26天,且每月不少于130小时”。没有“每天5小时直播任务”的要求,也没有“一天连续直播5小时”的规定。
协商终止并遭遇高额索赔
由于没有得到保证,学校辅导员建议尽快解除合同,李艳等人找到李某要求解除合同。
李同意解除合同,但每人须支付元违约金,其中包括5000元签约费、租金费用以及公司损失。
“我们已经给了你三万元现金了,你为什么还要我们退这么多?”李岩当场询问李某。李告诉他们,如果按照违约条款,每人至少要支付10倍的签约费,即35万元。由于他们是学生,只需拿回公司签订合同时支付的元,其他损失不计算在内。
李某给他们租了一套三房一厅的房子,每月租金约4500元。当他们提出解约时,他们才呆了一个多月。 “押一付三的话,房东最多会要求公司交两个多月的房租,每人就3000多块钱。算上5000元的签约费,我们每个人就花了公司多了。” 8000元,我们还要求元。”李砚说道。
看着合同上的违约条款,李艳等两人妥协了。他们与腾飞传媒签订和解协议,分三期向李某支付违约金3.5万元。
为了筹钱,李艳和王欣去年夏天没有回家,在学校附近的一家餐馆“端菜赚了9000元”。
但三人“越想越委屈”,并没有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还款日期支付违约金。
没有收到违约金的李某时不时发短信催促他。 “今天我会问你身份证地址,先发律师函,然后直接安排法律起诉。” “如果你不愿意调解,那我就麻烦了,最坏的情况就是起诉。”李艳与李某的微信聊天截图,记者看到多条催促违约金的消息。
今年3月、4月,李艳等人先后收到了李某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副本。腾飞传媒声称,每人须支付7万元的违约金,另加5000元的律师费和全部仲裁费。
7月17日,在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调解下,三人与腾飞传媒达成和解。
“我们违约是事实。仲裁员说,如果进行审判,我们很可能需要赔偿,甚至可能更多。”李艳表示,和解的条件是每人分14期向李某支付1.4万元违约金。
当天下午,飞飞传媒又举行了一场仲裁,对方是湖北某职业院校的学生王佳。她没有到现场,而是委托湖北尊尔光(洪山)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亚勤全程代理。
听完张汉等三名学生的遭遇后,赵雅琴表示,王佳的情况和他们基本一样。 “王佳的合同上还写着3.5万元的签约费,公司索要3万元现金,后来她以各种理由解除了合同,公司就前期投入的钱索赔了。”最终,王佳与起飞传媒和解达成协议。
“我给了你签约费,大概是为了收取解约费。”
除了仲裁之外,一些直播公司还直接起诉大学生并要求违约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者看到,有大学生因学业压力等原因停播,随后被公司起诉。
2021年11月,大学生秦某与上海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约,成为该公司的主播。由于学校课程考试安排、准入规定等限制,秦经常无法完成直播任务。多次上诉无果后,该公司将覃某告上法庭。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认为,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直播时长和直播天数完成直播,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基于公平、诚实信用、利益平衡的原则,确定被告支付违约金15万元。
同样因学业负担过重,大学生舒也被公司起诉停播。 2021年10月,舒某与青岛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约。不久后,舒某因要完成课程任务单方面停止直播,该公司随后将其告上法庭。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与原审判决一致,即舒某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停播,构成违约行为,判决支付违约金3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还有很多类似的案例。李心怡是张翰的辅导员。她告诉记者,学生的学习任务很重。白天花大量时间进行直播几乎是困难的。他们只能在晚上直播。这势必会影响第二天的上课,而且很难长期坚持。 “我发现她在做直播,我赶紧告诉她想办法解约,学生的主要任务还是学习。”
事实上,大学生靠兼职主播赚取生活费并不容易。
某直播平台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主播加入“行会”,按照主流的报酬分成比例,平台通常会拿走50%,剩下的50%则由直播平台分配。公会和主播通过协商。常见的分配比例是公会抽10%-20%,主播获得30%-40%。按照这个比例计算,主播想要获得5000元的打赏,一个月内的礼物流水就得有元以上。如果礼物成交额超过了公司设定的目标,公司自然愿意把钱付给主播,让主播下个月可以继续为公司赚钱。如果流程任务没有完成,公司就会找各种理由不发放或者发放少保的付款。
今年5月,曹阳与浙江一家传媒公司签约,成为该公司的主播。据曹阳介绍,这家公司签约的主播大多是大学生或刚毕业的大学生。
去年刚毕业的她,对自己的工资还算满意:前两个月每月有7000元的最低保障,第三个月则调整为利润分成模式。工作内容为每月直播天数不少于26天,每天直播时长不少于6小时。她向记者提供的合同中对直播时长进行了明确规定:只有符合甲方直播内容要求的直播时长才能被确认为有效直播时长。
经过一个多月的直播,在担保书发出前,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曹阳,她的很多直播都无效,她的1000元担保收入将被扣除。曹阳觉得这个判断非常主观。有一次,她距离6小时的直播任务仅差1秒,就因直播时间不够而被判定无效。
直播平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效直播时长考虑了观看人数、互动次数、打赏金额等因素,各家公司对于直播有效时长的定义不同,没有统一标准。在行业中。
一些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获得签约费,但在武汉京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正宇看来,这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他表示,签约费本身并不是坏事,可以帮助公司吸引优质主播。一般情况下,签约费是给有一定知名度的主播,但现在很多“业余人士”(即普通人)也能拿到。 “业内人士都知道,这是‘割韭菜’,给你签约费可能就是收取解约费。”
”现在还有签字费。”一直从事直播招聘业务的湖北钱宝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方先生也表示,“签约费问题太多,我们不做这种事”现在招募。”
(应受访者要求,张翰、王欣、李艳、王佳、曹阳均为化名)
中青报·中青报见习记者杨蕾记者雷宇来源:中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