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用按揭贷款买手机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每月支付几百元,就可以立即把心爱的手机带回家。然而,分期付款看似诱人、实惠,但其中可能隐藏着高息“陷阱”。
今年8月22日,杨姓高中生来到正安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2016年5月8日,他在手机店按揭贷款购买了一部售价2599元的三星手机。在县城。 ,每月分期付款230。90元。一年后,他还清了2770.80元,并认为自己已经连本带利还清了。然而,自6月份以来,房贷银行多次给他打电话,要求他继续偿还贷款,并说出一些威胁的话。无奈之下,他只好去消协投诉。消协调查显示,小杨购买手机时,与深圳一家银行签订了手机抵押贷款合同,还款期限为24年,月利率1.75%。所需还款总额为5541.60元,高于他购买手机的价格。需要偿还的利息是2942.60,是原来的两倍多;可以从银行与小杨签订的合同中获得。据了解,银行除了向小杨收取手机贷款每月利息45.48元外,还要求小杨每月缴纳客户服务费25.63元、每月理财费38.44元、增值服务费18.19元,每月还款服务费15元。该工程额外费用为97.26元。除了还利息外,小杨还有24个月需要额外还款2334.24元;根据合同,小杨可以提前还清,但在还清2599元本金的基础上,他还必须还清12个月的利息和增值服务1712.88元。因此,如果小杨在12个月内提前还款,他就需要向银行缴纳1541。还清抵押贷款需08元;据小杨口述,当时办理分期付款时,银行职员为了吸引客户,声称“零首付、零利率”,并没有告诉他利率是多少、增值服务和多少。他需要支付的其他费用。以及具体还款次数,但没有向他说明还款总额。我相信对方已经签了合同。
据调查,目前我县大部分手机卖场都与个体私人银行合作,以上述分期形式按揭销售手机。一些银行工作人员在向消费者推销业务时,故意隐瞒抵押合同的真实情况,欺骗消费者。这种现象导致一些年轻人或50岁以上的老年人上当受骗。在此,正安县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手机时,需要量力而行,不要盲目比较,尽量选择自己能承受范围内的价格。不要相信某些私人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以分期贷款的方式出售手机。这些金融机构会用各种方式吸引消费者选择分期购买手机,但往往也会收取手续费、担保费、增值服务费等。各种费用甚至高于正常利率。因此,消费者如果选择分期付款,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看清利率、还款期数以及除利息外是否有其他费用,并根据确定的还款次数计算实际还款总额。还款期限。同时,要获取并保存消费凭证、分期合同、还款记录等材料,以便出现纠纷时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