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微信上的“点赞”活动越来越多。 商家开始推出各种促销活动。 只要收集几个“点赞”,就可以获得各种小礼物。 然而,最近不少微信朋友发现,一些商家发布的“点赞”活动其实是骗局。
你辛苦赚来的“赞”竟然是个骗局
近期,不少微博朋友接连遭遇“点赞”骗局。 微信用户“风哥”看到朋友发了一条“点赞”可以奖励鸡蛋的消息,立即让朋友点赞。 短时间内,他就收获了60个“赞”。 本以为能拿到鸡蛋,没想到我发了电话号码和名字后,对方半天没有回复。 他拨打了上面提供的号码,但没有人接听。 与此同时,其他微信好友也遇到了这种情况,发现是一个骗局。
市民齐女士也转发了一条“点赞”活动。 只要集齐10个“赞”,即可获得餐具一套。 结果她连续几天都没有等到回复,就把个人信息发了出去。 当您点击对方网页一次后,该网页就不再存在。
通过“点赞”获取个人信息
记者根据网友欺骗的“点赞”微信中留下的电话号码拨打了电话。 有的掉线了,有的无法接通,还有的电话接通对方立刻就挂断了。 对于这一情况,记者向市公安局微信民警咨询。 警方表示,市民一定要准确核对信息内容,谨慎转发,因为每一次转发,都可能有更多人上当受骗。
警方表示,目前部分商户在发布“点赞”信息后并未透露该商户的具体位置。 相反,他们写了一个电话通知,要求参与者将他们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发送到微信平台。 一旦收集的信息量足够多,这种“皮包”网站就会自动消失。 其目的是获取更多人的真实个人信息。
消协:未履行承诺涉嫌欺诈消费者
消协客服人员表示,既然商家发布了“集赞”兑换奖品的消息,就要做好准备,确保赠品充足。 如果商家未按照约定兑现兑现奖品的承诺,也属于《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一种消费者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保留有力证据向商家投诉。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活动名额满额为止”、“活动奖品数量有限,奖品送完”……“遇到商家活动时有这样的话,最好不要参加,因为这些都是霸王条款,防止受骗。” 微信宇博律师事务所连律师说道。
微信类征集引发争议 消协:参与者不能算消费者(资料图)
如今,使用微信的人越来越多,各种营销方式也层出不穷。 部分商家推出“点赞收藏”活动,吸引微信好友点赞,赢取相应奖品。
另一场争议则围绕微信点赞和礼物的收集展开。 发起人和投诉人都觉得很冤枉:投诉人说,“本来5月10号就结束了,但我去领取交通卡时,商家却告诉我活动已经结束了。” 发起人说我也觉得委屈:“都说了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活动是真的,我已经发出了300多张门票。” 对于类似投诉,消协认为参与者不能算作消费者。 微信客服提醒:个人微信账号不允许恶意营销。
投诉:征集未在截止日期前完成,被告知“结束”
今日,微信公民王先生致电本报,称自己使用微信参加了一次点赞活动。 将相关信息转发至其个人账户后,“共收集了18个点赞,使用了300M数据卡,共收集了28个。 点赞,获得2张300M流量卡,收集38个点赞,获得3张300M流量卡,收集48个点赞,获得4张300M流量卡。 活动截止至5月10日,(每个号限领一次)。”已达限额者需添加微信账号并截图领取,领取地址为微信城安华公寓某公司。转发的消息末尾,有一个手机品牌的广告。
王先生称,5月6日,他成功点赞28个,随后添加了对方微信ID。 发送截图后,对方回复:活动结束。 “这不是谎言吗?” 他觉得自己很难接受以活动截止日期为5月10日活动就结束为由拒绝领奖。从王先生发给记者的截图可以看出,此次活动是复制转发个人账号信息,而非转发微信公众账号内容。 记者随后添加了领奖微信号,这也是个人微信号。 他的朋友圈信息大部分都是电话卡销售信息。 询问收集喜欢的问题。 对方表示:“活动结束”,“卡片已经提前送出”。
发起人:“先到先得,已发出300多张门票”
今天下午,记者赶赴微信安华公寓内的公司。 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件是真实的,但不是公司发起的。 对方是一位从事“美丽账户”销售的人。 因为他是个人,很难发起活动,所以他和这家公司合作,公司来发放奖品。 由于奖品已经闪亮,对方也在5月6日通知公司活动结束。 记者电话联系了活动主办方。 对于此事,他表示对于微信上推出的活动也很不爽。 5月6日,有人通过微信与他洽谈。 “这个活动绝对是真实的,而且确实是我发起的。虽然我发布的截止日期是5月10日,但我之前也声明过,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活动解释权归我所有从5月1号之前开始,我已经陆续发放了300多张数据卡,卡已经闪闪发光了。”
温馨提示:参与者不能算作消费者
此前,微信上的点赞和礼物问题曾出现过争议,本报也曾多次报道过此事。
微信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平最近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她表示,微信消协尚未接到类似投诉。 事实上,如果不存在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行为,仅存在点赞,并无商品交易,则参与者不能被认定为消费者,其投诉也不能认定为消费纠纷。
她表示,确实有一些商家利用微信点赞、送礼物,而且宣传推广的措辞不完整。 例如,奖品数量不多,但活动推出后,无法满足众多获奖者的需求; 领取奖品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 此类民事纠纷的出现,要求行业内商家对包括微信在内的渠道使用更加完整、准确的促销条款。 参加者还需选择宣传词完整、准确的活动,以免引发争议。
商家应注意记下详细内容
微信浩瀚律师事务所张晓东律师认为,如果商家在实名认证的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有明确奖品、时间、领取奖品地点的活动内容,根据该规定,此类活动可视为“点赞”活动。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要约”。 微信用户转发并积累点赞后,可以要求对方履行。 用户按要求收集到足够的点赞后,可以通过截图、收藏等方式保留证据。但对于个人微信账号上发布的转发活动,他认为,如果无法确认对方的身份,即使参与了就像活动一样,你的权利将很难得到保护。 由于账户未经过身份验证,因此很难确定对方的身份。 同时,他建议商家发起活动,即使是在网络、微信上,也应该明确注明活动截止时间、奖品数量等细节,避免出现尴尬的纠纷。
微信客服:个人账号不允许恶意营销
腾讯微信团队的一位客服人员表示,为了打造用户互动和沟通的渠道,微信团队去年在公众平台上提醒,公众账号不得从事“恶意广告”和“营销行为”等行为。喜欢”。 发现此情况的用户可以提出投诉。 经核实,将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取缔。 他表示,同样,个人微信账号也不允许出于广告目的进行点赞营销。 如果您发现类似行为,可以在相关内容后进行投诉。 确实存在以售卖商品为目的的个人微信账号,但经核实,该账号已被封锁。
无独有偶,这样的事情不仅发生在微信上,其他地区也有发生。
“明明承诺微信群里点赞68就送礼物,结果却没有得到,只是用小礼物来充值,商家太没诚意了!” 4月8日,即将当爸爸的陈先生表示,自己在微信中遇到的情况有点愤怒。
陈先生指的是位于容桂容奇医院附近的一家母婴店。 3月份,母婴店在微信上发帖称,网友只要点赞达到一定数量即可获得礼物。 但商家中途终止了活动,并修改了领取礼物的规则。 对此,市民陈先生表示不理解。
商家微信点赞引发纠纷
4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市民陈先生提到的某母婴用品店。 记者看到,不时有市民前来出示手机微信收集的点赞数领取奖品。
对于陈先生的说法,店主欧女士解释说,当初举办微信类活动时,并没有明确说明赠品数量有限,而且送完即止。 “不过,活动的参与人数远远超出了预期,很多人都集了68个赞,远远超出了我原来设定的礼物数量。很多人都没有收到礼物,我也很遗憾,因为我没有做到清除。 ”
基于此,欧女士于3月20日立即通过微信窗口向公众道歉,并于3月23日发布了新的活动详情,称此前已集结68个赞但未收到礼物的网友,在4月1日至4月4日期间3月10日起,无需预约,即可直接到店领取小礼物。 不过,鉴于上次的教训,区女士仔细调控了活动期间的礼物数量,连续11天,每天送出10个浴缸、20个叠叠乐、30个游泳圈、40张10元券。
“这样的规则很不真诚,也不符合以往活动的规则。以前集68个赞就送一个浴缸,现在每天只有10份,而且只能在12点领取。”中午,其他礼物都是小礼物,他是来送我们的,他努力通过微信点赞来帮忙宣传活动,但最后却骗了我们,而且领奖规则太多了。” 市民陈先生想道。
消费者温馨提示:点赞前请谨慎
对此,记者咨询了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他透露,区投诉中心近期接到部分群众投诉,称商家微信点赞后无法兑换礼品。 “虽然投诉数量不多,但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该负责人解释称,此类商家通过点赞、送礼物、点赞有奖等营销方式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目的是推销产品或聚集人气、提高知名度。 “在我们看来,这种营销策略更多的是一种合同要约。 消费者接受邀请并收集全部赞誉后,合同即可视为成立并生效。 如果商家对合同内容有异议、未及时兑现奖品、设置隐蔽陷阱、订立不平等条约等,均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可以随时向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投诉或拨打热线电话。”
同时,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集赞”之前,最好仔细阅读商家发送的活动信息或拨打提供的联系电话通过商家了解更多活动信息,清楚地进行购买。 ,也建议消费者通过截图、照片、录音等方式保留证据,以备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