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全链条摧毁非法租赁伪劣电动自行车电瓶团伙,抓获24名犯罪嫌疑人

2025-01-22
来源:网络整理

利用自主开发的微信小程序,招募全市20余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商作为线下代理商,向快递、外卖骑手等需求群体提供二手电瓶自行车、假冒伪劣电池租赁、销售服务。近日,该团伙伪装成“共享经济”,非法租赁“三无产品”或非法改装翻新电池,被徐汇警方打掉。这也是近年来上海警方捣毁生产、出租、销售假冒电动自行车电池整个犯罪产业链的首起案件。

日前,经过深入缜密侦查,上海市公安局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迅速侦破一起非法租赁、销售超标大功率电动自行车电池案,涉及涉案企业10余家。全市9个区20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安徽率先打掉一个非法生产组装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池的犯罪团伙,抓获以王某某、卢某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24名,收缴20余万元。 1800块假冒伪劣电池。

发展线下网点,线上租售电池

今年10月,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深入排查影响本市安全运行的各类风险隐患,重点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原因分析,持续开展消除本地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中的安全隐患。行动。

在此期间,徐汇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出租出售自组装大功率电池,无标签、裸包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

通过对辖区两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商的初步调查,专案组发现,这两家经销商表面上从事合规电池销售、租赁以及车辆销售、维修服务。但是,如果客户要求高功率电池,他们会推荐客户使用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中有“汽车电力租赁”、“电池租赁与销售”、“电动车租赁与销售”三个菜单界面,详细列出了可提供的各种车型、电池型号以及租赁金额,比如“大容量锂电池”,只需标注“租金350元,押金500元,租期30天”,客户进行实名认证后,即可选择自己需要的电池,下单并付款然后选择最近的小程序合作店领取电池。当电池电量耗尽时,可以去商店更换充满电的电池。

根据法律规定,合格产品的外观必须有中文厂名、厂址、许可证号、生产日期等,必要时还必须附有定性或暗示性的说明。如有缺失,将被视为不合格产品。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电池等使用不当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还应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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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调查人员发现,这些汽车经销店出租的黑色电池外壳表面没有标签,被列为“三无产品”或非法改装翻新电池。

专案组溯源至该微信小程序的开发者,并迅速获取了某信息科技公司的信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某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租赁。它利用自主开发的微信小程序,招募全市20多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商作为线下代理商,向快递、外卖骑手等有需要的群体提供二手电动自行车和假电池。出租和出售服务并从中非法获利。

在全面了解该公司经营模式、涉案犯罪分子身份、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及线下代理店等情况后,10月16日,徐汇警方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在浦东进行了一系列检查。 、闵行、嘉定、徐汇等区程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某、微信程序开发人员王某某、车辆装配维修人员陈某某、关某某、客服胡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成功将某某抓获,并从该团伙位于嘉定区的仓库中查获。总共有200多块假冒伪劣电池。当晚,专案组抓获该公司在全市其他区线下合作汽车经销商负责人12名,查获、追回假冒伪劣电池600余块。

到案后,王某某供述,其于2017年9月成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事电瓶车租赁业务。 2019年7月,他看到送货小哥每天需要更换电池,就从各地购买、租赁了假冒电池。他还委托王某开发了一个微信小程序,并在线下招募了20多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进行租赁和销售。假冒伪劣电池累计租赁金额已达127万余元。

自行组装锂电池组并能充放电

据王某交代,该批假冒电池是从安徽陆某等人处购买的。于是,专案组立即前往安徽阜阳开展溯源打压。

10月19日,专案组在安徽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捣毁了位于阜阳市一工业园区的一个制假劣质电池窝点。现场抓获卢某、黄某、李某等7人,缴获假冒伪劣电池。其中原电池芯300余个,假冒伪劣成品电池900余个。

经查,卢某于2020年7月前往安徽阜阳租用厂房,生产锂电池组。销往上海的每台价格为2​​100元至2600元,主要销售给外卖骑手或王某某等电池租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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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公司生产销售负责人黄某某介绍,工厂的生产人员都是在当地临时聘用的,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用于组装电池的标签上从未注明电池的规格、型号、性能和警告。就内容而言,从未提供过产品证书。出厂标准是可以充电、放电、使用。没有安全检查。根据法律规定,产品必须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否则不能在市场上销售。

目前,王某某、卢某某等2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已被徐汇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接下来,上海公安局和警方将密切关注电动自行车和电池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加强部门协作,严厉打击出租、销售假冒伪劣电池的违法犯罪活动,杜绝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全力维护上海安全秩序。广大市民应选择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电池,不要使用非标大容量电池,以免发生事故。

新闻链接:

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2018)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速度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小于或等于55Kg,且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等。虽然“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 (GB/-2018)是推荐性标准,如果锂离子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则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强项要求,即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等

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副队长单杰介绍,本案犯罪嫌疑人生产、销售、出租的假冒伪劣电池均为60V以上的大功率电池,有的甚至达到70V以上。本市电动自行车使用时,均属超标、不合格电池,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果车主擅自使用,一旦电池电量超过电动自行车电机的负载能力,很容易导致电动自行车自燃,而且在充电过程中也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和使用者必须购买原厂或正规厂家生产的48V以下锂电池。销售者不得组装、添加或改装电动自行车或锂电池,用户不得要求销售者或其他经营者改装许可车辆和组装电池以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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