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疯狂轮”群里“斗牛”后的输家

2023-12-22
来源:网络整理

微信是大家用来聊天、增进关系的通讯软件,但有些人只是开发了新的“功能”来使用它,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完全违背了它的初衷。 定海人庄先生创建了一个微信群。 他不聊天不聊天,而是把它当作赌博的工具。 短短8个月时间,他和两名员工就获利55万多元。

该团伙内有200多名赌客

庄某今年32岁,是我市一家国企员工。 去年6月,他赌博“阿拉斗牛”软件,输了一些钱。 庄先生没有反思赌博的危害,而是想出了建立自己的微信群的想法,把赌徒拉进群里玩“斗牛”(一种比牌面尺寸还大的棋牌游戏) ),并收集小费来赚钱。

去年7月,庄某建立了一个名为“夜间狂轮”的微信群,吸引了所有喜欢斗牛的人加入群。 随后,他在阿拉斗牛软件上购买了“房卡”,让赌徒在软件上的“房间”里“斗牛”。

赌徒完成一轮“斗牛”后,输者将输掉的金额以红包的形式分发给赌团中的赢者。 获胜者将用这10元“房费”作为水龙头,以红包的形式发送给庄组长。

在庄先生的“精心”管理下,“夜疯轮”团伙中的赌客越来越多,团员已达200多人。 该群一度因发红包数量超出网上限额而被封。 被封期间,庄某将赌博群从微信转移到了同样具有群聊和红包功能的“钉钉”软件上。

我太忙了,没时间雇人来管理。

去年11月底,该赌博团伙的“生意”开始火爆,有人日夜赌博。 但庄某白天要上班,没有太多精力去管理赌博集团。 他不想放弃这个“热蛋糕”,所以他雇了人来打理。

定海人刘某20岁,江西人邵某35岁,均为庄公司员工。 两人的主要“工作”就是在群里收取“房费”,处理赌博群里的纠纷。 根据“值班”时间的长短,两人每天可以赚取200元到300元不等的工资。

今年3月底,该赌博团伙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庄某等人通过微信赌博群累计获利55万余元。

近日,定海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庄某、刘某、邵某三人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刚刚步入社会

办案检察官介绍,庄某、刘某、邵某共同开设赌场,系共同犯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我知道赌博不好,但我觉得自己并没有参与赌博,只是帮忙收‘房费’。” 我没想到这也是犯罪。” 邵刚从学校毕业,得知自己涉嫌犯罪后,后悔不已。

检察官提醒:网络打牌、打麻将、利用第三方网络支付方式套现胜负,即便是熟人之间,本质上仍属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况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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