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微信解锁在日常生活中并不罕见。 但也有人将其当成一门生意,成立“工作室”,为3000多个涉嫌网络犯罪的微信账号提供解封服务,牟取暴利。
8月27日,微信城江干区人民检察院
全国首例依法处理的案件
“微信解封”刑事案件开庭审理
大学生夫妇高张双双被判刑!
01
成立一个专门解封微信账号的工作室
本案源于一名大学生打工。 被告人高某称,他在校期间利用微信自助解封功能帮助他人兼职赚钱,并于2024年11月成立了专门帮助他人赚钱的“工作室”。其他人则解锁微信账户。
与女友张某一起,即使明知他人利用微信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仍指使工作室成员通过“预加好友”、“刷脸解锁”等方式,为诈骗嫌疑人提供微信账号解决方案。 ”。 冯帮忙。
截至2024年4月8日,工作室已陆续解封诈骗微信账号3315个。 这些微信账号涉及诈骗案件300多起。 其中,立案诈骗案件12起,受害人被骗金额共计96万余元。
02
“准老师”误入歧途,最终入狱
据悉,高某、张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仍共同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等协助。 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二的规定。 、均涉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站在被告席上的高某和张某都是大学生。 他们本来应该今年毕业。 如果不出意外,张将成为一名教师。 然而,因为这个“微信解封”事业,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 道路发生重大转变。
近日,法院以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
该案被告人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制教育课堂
“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的罪名。 2024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活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简称“解释”)。
《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并协助他人实施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 严肃的”: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
(三)通过广告或者其他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两年内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的;
(六)被救助人实施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严重情节的。
刑法第287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促销、支付结算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这种情况下
高和张本应开启人生的新篇章。
你误入歧途是因为你幸运!
小编提醒想做这种兼职的同学
不要被金钱蒙蔽双眼
一切都严格遵守法律的底线!
过去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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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资料来源:中国基金报、民生周刊、南方都市报、江干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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