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西安1001万彩票头奖案:中奖者是投注站老板表弟
您是否被告知您在微信上购买的彩票有错误? 最后的中奖者是彩票店老板的表弟……
新浪潘通曾对“西安千万大奖彩票纠纷”事件进行过报道。 1月9日,该案在西安市鄠邑区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大致流程是这样的:西安买彩票的姚先生(化名)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委托投注站代购彩票,并收到了彩票照片店主微信发回来的。 抽奖当天,两份当地彩票千万奖金被开出。 姚先生发现照片中的彩票中了1001万,于是前往店内取票。 他被告知照片有误,中奖彩票还有另一个主人——一位当地的彩票玩家。 获得了1800万和1001万奖金。 经协商,双方签订协议,店主赔偿精神损失费15万元。 但通过中奖后续报道,姚先生发现只有一名当地人拿走了1800万的奖金,而其他人则拿走了1001万的奖金(店主的话前后矛盾),于是他委托律师起诉彩票店老板,索要数百万奖金。
据原告代理律师介绍,在庭审中,彩票店老板王先生承认,1001万大奖的中奖者高某某是其表弟。 中奖彩票的归属是庭审中争议的焦点,但该案并未宣判。
庭审摘要:中奖彩票归属引发争议
庭审中,彩票购买者姚先生(化名)认为,他购买彩票的方式是长期以来的交易习惯,就是通过微信转账,然后发照片确认。 当天和往常一样,转账和发照片的流程就完成了。
原告律师认为,双方交易已经完成。 虽然照片中的彩票尚未交付给姚先生,但照片中彩票的实际所有权已归姚先生所有。 彩票站经营者王喜(化名)夫妇拒绝送钱,并试图诈骗姚先生15万元。 他们显然涉嫌挪用中奖彩票。
法庭审理信息显示,“中奖者中奖彩票是在13时03分发出的,而姚先生是在17时25分购买彩票的。” 这个时间差成为本案彩票归属争议的焦点。
针对该纠纷,原告律师向记者回顾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论点:
彩票店老板王先生承认,1800万中奖者(另一位中奖者,与1001万中奖者不是同一个人)曾要求再买一张彩票,但对方没有付款,所以追加了彩票票被留在彩票店。
对于这一说法,原告律师认为,无主彩票的处理方式通常有两种:1、店主自己掏钱购买;2、转售给其他彩民。
两张彩票的不同发行时间很容易解释:当天下午5点左右,彩民姚先生想购买10张彩票,他通过微信支付了20元。 彩票店老板王先生拍下了后来中奖的价值10元的彩票(即下午1点30分发出的无主彩票)和另一张新彩票(即下午5点发出的彩票)。 :25 点)。 交给姚先生了。 因此,存在“中奖彩票开出时间为13点03分,姚先生购买彩票时间为17点25分”的时间差。
原告律师认为,王先生为了将13点03分的彩票出售给姚先生,特意在拍照时利用17点25分的彩票压低了13点03分的彩票发行时间,促成了后来的中奖。彩票属于姚先生的主观故意。 动机非常明显。 抽奖结束后,王先生得知13点03分发出的彩票中奖了。 当姚先生前来领奖时,姚先生告诉他,奖券发错了。
此外,原告律师回忆,数百万奖金中奖者高某某的律师多次在法庭上表示,中奖彩票是通过“现场交易、现场支付、清算”方式获得的。钱和门票。” 他们还称,高某某于当晚8:00左右拿到中奖彩票(每周一、三、六晚上8点25分开奖),而该彩票店老板王先生特地送到了他家。
针对这一说法,原告律师辩称,现场应该是一家彩票店,而不是高家; 钱票双清,意味着中奖彩票当时已交给高某,不可能在晚上8点专门“送人”的问题。
待法院判定:是否构成挪用公款嫌疑
记者了解到,法院对这起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将决定该案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原告律师表示,委托人姚先生从未收到过彩票,无法确定中奖彩票是否属于他。 仅通过微信转账的证据相对薄弱。
之前的一些微信聊天记录已经丢失或被删除。 “投注站老板在支付7万元时,拿走了姚先生的手机,并删除了聊天记录,现在无法恢复。”
但原告律师认为,微信聊天记录是否恢复并不重要,因为王曦已经在法庭上承认了整个买彩票的过程。
如果法院对这起民事案件作出判决,该判决将成为中奖彩票所有者的关键证据。 法院作出判决后,认为当事人构成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原告律师认为,将中奖彩票转包的行为十分恶劣。 王曦想通过欺骗获取个人利益,但他们会坚持自己的要求,让数百万奖金物归原主。 由于涉案金额较大,如果确认彩票是姚先生本人,不排除报警。 如有触犯刑律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能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1月10日,姚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不再回应此事,将一切交给律师。 记者致电当地体彩中心,但无人接听。 截至发稿,记者多次拨打王曦的电话均无人接听,短信也无人接听。
审理此案的西安市鄠邑区法院杨法官表示,他无法就该案接受采访。 由于案件标的较大,事实争议较大,不宜当庭宣判。 不过,今后可能不会再进行二审了。 如果量刑肯定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