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不到五年时间,通联支付监管处罚金额已超过1500万元。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微信中心支行开出了罚单。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通联支付”)违反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4月3日。
事实上,这并不是通联支付第一次被处罚。
早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12日,通联支付微信支行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30万元; 它未能对交易进行监控、分析和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被罚款30万元; 因未按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罚款35万元。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微信支行还对通联支付微信支行相关负责人处以6.5万元罚款。
2016年3月至5月,人民银行对通联支付等公司银行卡收单业务进行检查。 其中,通联支付微信分公司被发现存在以下三项违规行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向身份不明的客户开立假名账户和匿名账户。
央行指出,通联支付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303万元,并处罚款1110万元(合计约1413万元); 通联支付直接负责的副总裁陈玉明、湖北分公司总经理陈惠民、微信分公司总经理张庆秋、新疆分公司总经理王卫平、微信分公司副总经理方波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5万元。
“2016年以来,监管机构加大了对第三方支付的整治力度,并渗透到各个业务领域。 一方面,过去没有引起市场和监管关注的问题开始受到关注; 另一方面,在业务运营方面,过去所谓的灰色地带被直接挤压。 因此,罚款增多是不可避免的。”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负责人向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很多机构并没有自发整改。 只有在监管强制的情况下,他们才敢于整改。”
截至目前,央行官网显示,已有28张各类业务第三方支付“牌照”被取消。 2017年,央行系统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出罚单109起,而2016年这一数字为34起。
进入2018年,第三方支付行业罚款继续满天飞。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共有15家支付公司被罚款,开出罚单18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