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淳正 2009 年入职深圳某宾馆,2015 年因多事由被解除劳动合同详情

2025-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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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编辑|劳动法图书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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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an 于2009年8月7日加入了深圳的一家酒店,并担任文化和体育中心的副经理,从事文化和体育中心的日常管理以及宿舍的管理。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012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6日。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7372.5元。

2015年11月30日,该公司以书面形式终止了与Duan 的劳动合同,理由是Duan 在外面兼职工作,严重影响了他的工作,违反了劳动法和公司规则和法规,与同事的关系不当,与同事的关系不当,摧毁了他人的婚姻,摧毁了社会责任,违反了雇员的行为和违法规则,并严重违反了违规规则,并违反了违规规则,并违反了违规行为,并违反了违规行为,并违反了违规行为,并违反了违法规则,并违反了违法的规则,并违反了违规行为,并违反了违规行为,并违反了违法规则。

人事管理规则表明,员工犯了E类错误或类似的过失,这是严重违反公司规则和法规的行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应立即终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应立即终止(不得根据法律支付经济赔偿)。 E类错的第十点是“不当行为,不适当的风格,人格丧失,民族特征”,第23点是“在病假期间使用其他工作或在其他地方兼职工作”。

Duan 不同意公司的处理,并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和律师费的非法赔偿5,000元。

仲裁委员会裁定,该公司为劳工合同的非法终止和5,000元的律师费提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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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不满意,并在法庭上提起诉讼。

在审判期间,杜恩·春(Duan Chun)正确确认他在业余时间四次进行兼职活动,每次一次。兼职行为不会影响他在公司中的工作,他的兼职行为并不是病假期间。这不是E级疏忽。第23点是“利用病假寻求另一个工作或在其他地方兼职工作”的行为。”他没有意识到自己与该单位的同事有不当关系,从而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一审法院裁定,作为雇主未能向本法院提出足够有效的证据,表明杜安·康岑(Duan )参与兼职工作的行为是利用他的病假和影响他的工作,并且该公司告知Duan 他将停止兼职工作,并应承担他无法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该公司还未能提出足够有效的证据来证明杜安·康岑(Duan )“不当行为,不适当的风格,人格丧失和民族性格”。

总而言之,首先认为该公司与Duan 终止劳工合同的理由不足,这是非法的。对于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Duan 的赔偿。该仲裁授予公司对劳动合同的非法终止的赔偿金未超过法定标准。第一例法院证实了这一点。最后,第一案以非法终止劳工合同和5,000元的律师费判处赔偿。

该公司不满意,并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呼吁。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争端的重点是杜安·春是否严重违反了雇主任职期间的规则和法规。

公司提交的人事管理详细信息表明,雇员已承担了E类错误或类似的错误,这是严重违反公司规则和法规的行为,或中国人民共和国第39条规定的其他情况,应立即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应立即终止劳动合同(不得根据法律支付经济赔偿)。 E类错的第12点是“不当行为,不适当的风格,人格丧失和民族特征”。 Duan Chun正确确认他已经签署了人事管理规则。

该公司认为,Duan 与他的同事有不当关系,破坏了他人的婚姻,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单方面终止了与Duan 的劳动合同关系。为此,该公司提交了Duan 的同事Chen 的声明,以及Duan 撰写的承诺信以证明这一点。

承诺信的主要内容是“ ...我与公司的同事陈有歧义的关系……为了维持家庭和谐,我保证不会与任何妇女发展并与男人和女人保持异常关系……”原始承诺信已保留在公司中。杜恩·乔(Duan Chun)在第二次审判中否认他与同事陈·穆莫(Chen )有不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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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院认为,“不当行为和不适当的工作方式”的情况应与雇主的工作命令有关,并达到更严重的水平,以便雇主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关系,而不是支付经济补偿。否则,应确定相关法规不是合理和合理的,并且不能用作雇主进行内部人员管理的基础。

该公司提交了有关Duan 同事Chen 的信息,以及Duan 和Duan 撰写的承诺信。当事方都没有提出对其真实性或申请评估的异议。该法院根据法律承认这一点。根据上述情况描述和承诺信,Duan 与该单位同事的互动程度大大超过了正常范围,这对家庭和雇主的工作顺序产生了严重影响,达到了“不当行为,不适当的风格”的水平,并严重影响了雇主的工作顺序。据此,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的劳工合同法》的规定,单方面终止其与杜安·康宗的劳动合同关系,该规定符合第39条第1款,第1款,第1款,第1款,第2款第(2)款。最初的判决命令该公司向Duan 支付非法终止劳资关系和律师费的赔偿。如果法律不正确地适用,则该法院将根据法律对其进行纠正。

总而言之,原始判决明确决定了事实,但是法律的某些适用是不合适的,法院将根据法律对其进行纠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工合同法》第3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款第170条第1款,二下判决撤销了第一定位判决,该公司不需要支付duan 的赔偿金和律师费用的非法劳动合同费用。

案例号:(2016)广东03 No. 160 **(涉及的聚会是一个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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