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5日,上海宝山法院采取多种措施,成功办理了一起涉及合同诈骗罪的刑事案件执行,确保了14位受害者共23万元的损失赔偿金全额到位,同时,22万元的罚金也得以顺利执行。经调查发现,在2018年8月至12月期间,刘某和余某招募了廖某、吴某等七人,共同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廖某和吴某等人被任命为业务组长。他们假扮成“支付宝小程序服务中心”、“腾讯小程序服务中心”以及“百度智能AI小程序服务中心”等机构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客户,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话术单”进行推销。他们自称是上述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向客户大力宣传小程序的强大功能。他们声称,客户公司的产品可以在支付宝等应用端口上接入,并夸大其词,称他们开发的小程序具有行业的“垄断性”和“唯一性”。此外,他们还承诺,一旦小程序上线,客户将能吸引大量客户流量,赚取丰厚利润。这些虚假承诺诱使受害者与该公司签订了小程序开发合同,并支付了相应的款项。
当客户就其公司同微信、支付宝、百度之间的关联进行咨询时,被告人便虚构事实,声称其公司是这些公司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或销售代表,由此误导客户,诱使他们签署了合同。这一行为导致18名受害者上当受骗,涉案金额累计超过56万元。
被害人张先生
他们向我谎称,就像某些单车在支付宝平台上设有应用一样,后续推出的产品销售将不再成问题。只需在端口输入特定关键词,产品便会显现,然而,获取这个关键词却需支付费用。当时,与我处境相似的企业负责人众多,他们甚至现场就支付了关键词的费用。
公诉机关对该案提起诉讼后,上海宝山法院依据相关定罪量刑标准,在2020年2月依照法律对被告人刘某、余某等人作出判决,认定他们犯有合同诈骗罪,分别对7人判处了五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五万至二万不等的罚金,同时要求他们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判决结果公布后,被告人刘某及其同案人对于判决结果表示不满,遂提起上诉。随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终确认并保留了原判决。
判决确定后,上海宝山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法律规定,将此案转交给执行局进行执行。鉴于被告人在案发前已部分赔偿了受害者的经济损失,本次执行的款项包括对受害者赔偿的23万元以及超过20万元的罚金,共计涉及14位受害者。
上海宝山法院执行局经过深入调查,发现除刘某和余某仍在服刑之外,其余7名被告人均已刑满出狱,他们分散在湖北、甘肃等不同地区。无论是通过网络还是传统的查控手段,均未找到他们可供执行的财产,这使得案件陷入了暂时的困境。
为了弥补受害者的经济损失,执行人员一方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被告人的实际状况,设计了一套刑事案件执行微信群全天候不间断运行的策略。他们把刑满释放的7名被告人以及服刑期间的刘某、余某的亲属逐一纳入该执行微信群,确保能够随时对各方提出的各类法律疑问给予及时回应和解答。另一方面,通过思想说服与司法强制手段的有机结合,即软硬兼施,对被执行者的63个银行账户实施了冻结,同时将其列入失信名单,这些举措有效地推动了7人主动履行退还赔偿金和缴纳罚金的义务。
11月5日,涉案的23万元损失赔偿金已全额追回,同时,22万元的罚金也得以顺利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落幕。
张先生身为遭受损害的某家公司的高层负责人,在确认赔偿款项已到账之后,向负责执行的警官余夏敏表达了诚挚的感激之情。
被害人张先生
上海宝山法院执行局行动迅速,全力追讨欠款……宝山法院秉持公正司法,执行局挥舞追讨之剑,正能量充沛,让受害者们见证了正义的威严,深切体会到了宝山公检法同仁为民众铲除祸害所付出的辛勤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