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国家统计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发布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统称《规定》与《实施办法》)。针对这些新规,国家统计局人事司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的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询问并解答了相关问题。
问:《规定》和《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自1986年起,我国正式设立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到了1995年,国家统计局与原人事部共同颁布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执行细则。随后在201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了《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该文件在确立评价流程、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以及提高统计人员专业技能等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然而,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在诸多方面,如条件设定、评价与运用、以及考试和服务的管理上,已逐渐显现出无法适应实际需求的状况,迫切需要进行修订和改进。2020年3月,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统计局共同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此举旨在为统计人员专业水平的科学评估提供了一套基本准则。国家统计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紧密合作,迅速推进改革举措,召集行业内的专家学者进行多次深入研讨,归纳了各地区积累的宝贵经验。他们深入国家机关、企业单位、行业协会进行实地调研,基于这些调研成果,起草了《规定》及《实施办法》,并向公众广泛征集意见。经过吸纳各方反馈并进行修改完善,这些文件近期正式印发并开始实施。
问:《规定》和《实施办法》主要做了哪些修订?
答:《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原制度的修订主要有:
首先,需对职业资格考试的评价体系进行优化。其次,通过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者,可直接获得相应的职称。再者,对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还需经过职称评审,方可获得高级统计师职称。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科目通过要求已变更为采用每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成绩方式;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获得合格成绩证明后,参与职称评审的年限也从原先的3年延长至5年,此举显著增强了职业资格评价的科学性。
二是优化职业资格考试的管理与服务体系。实施考试报名信息的告知承诺制度,普及电子证书等便捷服务措施。根据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确立针对不同地区单独制定考试合格标准的机制,同时明确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当地当年职称评审中应用标准的机制。
第三,我们要对职业资格考试的衔接机制进行优化。具体来说,已经确定了与经济、会计、审计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包括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与统计专业相近的职称报考的衔接政策;以及与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评价的衔接政策;还有与精算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职业资格相对应的衔接政策;以及应用统计专业硕士的免考政策。
取得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后,若要参与高级统计师的职称评定,所需经历的年限将从原本的3年延长至5年。那么,对于在之前年度通过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者,应当如何妥善过渡这一变化呢?
自2025年度起,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人员获得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在接下来的五年内均有资格参与高级统计师职称的评审。此外,从本政策生效的2025年开始计算,凡在过去五年内获得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同样有资格参加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
针对那些在过往年份通过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已获得合格证书的公务员,我们应如何确保其顺利过渡?
公务员若从事与统计相关的工作,通过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此证书可作为其统计专业能力的凭证,然而,持有该证书者不得参与职称评定程序。鉴于我国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于2016年正式发布并实施,故自2016年度起,获得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公务员,若首次进入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机构任职,自其任职之日算起,有5年的时间可以申请参加高级统计师职称的评审。
问:相关中级职称如何报名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具备经济、会计、审计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中级职称,且学历和从业年限满足规定要求的个人,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问:哪些职业资格可以对应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获得准精算师职业资格证,等同于具备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满足相应学历和工龄要求的,即可报名参与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持有正精算师职业资格证,若符合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所需的学历和工龄标准,则可直接报名进行高级统计师职称的评审。
拥有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执业资格,并满足相关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即可对应取得初级或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进而有资格参加更高一级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问: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如何报名考试?
持有内地高校毕业证书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在报名系统中直接填写相关资料;若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校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则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在内地工作或居住地附近就近报名参与考试。
问:获得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免考政策如何实行?
从2025年度开始,凡取得应用统计硕士学位的合格者,在满足既定报名要求的前提下,将无需参加《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只需参与《统计工作实务》科目的考核。
问:2025年度的考试如何安排?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业资格考试年度安排,2025年的初级、中级以及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定于10月19日进行。此次考试将依照最新修订的《规定》和《实施办法》进行组织和实施。
咨询:2025年的初级和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成绩是否会采用滚动累积的管理方式?
自2025年度开始,初级与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将实施成绩的滚动管理制度。考生需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顺利通过所有考试科目,才能获得相应级别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问:考试合格人员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何查验?
成绩查询与证书核实的正规途径系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完成注册后,可于该网站“成绩查询”专区查得初级、中级及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得分详情。同时,个人及雇主等注册用户亦可通过“证书查验”专区核实2017至2024年间所获得的初级、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国家统计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发布,关于颁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及《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