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付集团
宣布拟分拆本集团在泰国的业务并在联交所创业板独立上市,东方支付集团于2018年9月27日刊发东方支付集团招股说明书。
预计,如果股份发行完成,根据股份要约,合共将有2.5亿股发售股份可供认购,占股份发行及资本化发行完成后立即发行的东方支付集团股份总数的25%,以及发行股份及资本化发行完成后,发售股份总数为
2.875亿股,约占东方支付集团发售股份总数的约27.71%。
东方支付集团股份总数预计在完成发售和股本发行后立即发行的集团股东
为10亿股,其中公司将通过美亚持有集团股东5.25亿股,相当于东方支付集团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的52.5%,因此上市后, 公司将与美亚一起成为东方支付集团的控股股东。预计发售价将不低于每股发售股份0.22港元及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0.30港元。根据分拆
的现有结构,假设不行使调整发行量的权利,公司将继续在分拆完成后立即持有东方支付集团已发行股本总额的52.5%。如果发行量调整选择权全部行使,公司在东方支付集团的持股比例将减少至约50.6%。在任何此类情况下,东方支付集团在分拆完成后将继续是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而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将继续并入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中。
据悉,东方支付集团通过其子公司主要在泰国从事商户收单服务,为中国游客经常光顾的各种规模的商户提供一系列综合支付处理服务。自 2004 年开始运营以来,东方支付集团在其商户收单业务模式中采用并部署了金融技术,该模式允许泰国商户接收其消费者使用的各种跨境电子支付方式(包括信用卡、借记卡、二维码、NFC 和其他替代支付技术),通过销售点终端获得它们, 并将相应的付款指令传送给发卡行进行认证。截至2016年3月31日、2017年3月
31日及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东方支付集团的收入分别为1.01亿港元、9,742.7万港元及1.06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