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结算方式主要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汇兑、委托托收、托收承兑等,各种方式概述如下:
1. 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存入当地银行,由开证行签发,在提示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款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汇票。
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货到付款清算的商品交易。 适用于单位和个人。
2. 本票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存入银行并由银行签发的用于办理转账或现金提取的票据。
适用:本票适用于需要在同一清算区域进行多种付款的单位和个人。
分类:根据金额是否固定,可分为不固定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
3. 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收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确定金额的汇票。 商业汇票的使用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即时付款期限为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天内。
分类:按承兑人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特征:
(1)适用范围较窄:仅适用于企业间先交货后付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2)用户相对较少:使用条件:一是在银行开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
(3)必须经过验收。
(4)未到期商业汇票可在银行贴现。
(5)可同城或异地使用,结算起点无限制。
4. 检查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票据,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出票时将确定的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出示支票的付款期限为 10 天。 如果超过付款期限,会提示付款,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也不会付款。 类别: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功能:现金支票只能提取现金,转账支票不能提取现金,只能用于转账。
5. 交流
汇款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境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分类:信函转账和电汇。
六、代收代付
托收承诺是指收款人按照购销合同货物发运后,委托银行异地向付款人收取货款,付款单位向银行确认货款的结算方式。 适用:有合法的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给支付。 适用于管理良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批的国有企业、供销社、城乡集体企业。
代销、委托、赊销货物的货款不得采用托收、承兑方式结算。 新华书店系统每笔催收承诺结算起始金额为1000元。
7、委托代收
委托托收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催收货款的结算方式。
类别:通过邮件和电报退回。
适用:同城及异地结算不受起始金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