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我市办理第一笔交易
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商品房首付业务
市民卢女士提交了相关材料
办理完业务后
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2万元
将直接用于购房首付
近日,丽水公积金推出新政策,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缓解了很多人的经济压力。
以卢女士为例。 她计划在市区购买一套新建商品房,总价约160万元。 按照最低首付比例20%计算,她需要支付首付32万元。 申请人、房地产开发公司、购房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成功签署《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承诺书》 ”,卢女士只需自己支付20万元的首付,减轻了很多负担。
该政策一经推出,就引起了广泛关注。 当天下午,胡先生还来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业务,准备提取余额8万元,用于支付购买商品房首付。 记者还了解到,胡先生和卢女士均计划购买同一小区的商品房,不少购房者已向开发商登记,准备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缴纳公积金。首付。
特别提醒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商品房首付,不会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如果您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同意提取业务,应按照存贷挂钩政策预留金额。 携带相关信息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会提供更好的提取方案。
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商业地产首付的流程是怎样的?
①申请人出示网上或网下核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供房地产开发公司查验,双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和《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付款”;
②申请人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加盖房地产开发企业印章的《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到购房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申请,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③公积金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的购买预售商品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划入预售专用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监管,购买现售商品住房提取的资金将住房公积金资金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归集账户。
(《商品房销售合同》撤销、终止或者确认无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额无条件退还公积金管理部门。按照《承诺书》规定,指定账户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附件:丽水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缴纳新建商品房首付承诺书(请点击丽水市公积金官网链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