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邻居:大家好!
最近收到很多邻居的询问,大家关心我们小区业主诉“健康花城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撤销权案[案号:(2019)粤20民终7259号]二审判决什么时候出,都期盼一个真正为业主服务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早日诞生。很高兴大家如此关心小区的公共事务,足见大家对家园的热爱。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情况,现就案件目前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健康花城业主状告“健康花城物业管理委员会”违法开展选举活动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7日通过本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一审判决(详情请阅读:)。后因被告“健康花城物业管理委员会”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8日受理该案二审,并于2019年12月3日开庭审理(详情请阅读:)。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二审案件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法院工作相应延误,不少案件的审理、判决也相应延迟。本案也受到疫情影响。
2020年3月26日,代理律师向业主传达了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的调解建议,同时,代理律师也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向参加诉讼的业主传达了该建议。
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健康花城首届业主委员会在任期内未依法依规、按照《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存在严重责任缺失,换届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开展违法选举活动、侵犯业主权益的行为。虽然涉案业主有62人,但签名授权起诉“健康花城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近500人,多次联名投诉的业主近2000人。大家非常愿意起诉“健康花城业主委员会”。因此,涉案业主于2020年4月1日向法院提交了不接受调解的声明,向法院表达了小区广大业主内心的想法和期盼。
2020年4月20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致电业主代理律师称,“健康花城物业管理委员会”已向法院邮寄了一份所谓的“补充证据”,要求业主对此“证据”进行质证。
2020年4月27日,在法院的组织下,业主代表与代理律师对“补充证据”进行了质证。质证过程中发现,这些所谓的“补充证据”可以概括为:打印的照片(没有提供原始载体,自注时间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涉嫌伪造,如:标注时间不是疫情时间,但照片中的人都戴着口罩);“物业委”单方盖章的文件(没有受理人的证明,无法判断文件是否提交,也没有实际结果);所谓“‘物业委’9人微信群”聊天记录截图(没有时间,无法判断微信群里9个人是谁,无法判断发言人是谁)。 值得一提的是,在法院质证现场,尽管能够提供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但当事方要求查看原始记录时,聊天记录却遭到对方拒绝。
综上所述,业主认为,“健康花城业主委员会”提交的一系列所谓“补充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法律关系、焦点等均无关联性,不能作为本案证据使用。而且,本案庭审结束已逾四个月,“健康花城业主委员会”向法院提交一系列与案件基本事实、法律关系、焦点等均无关联性的证据材料,严重影响了本案审理周期,浪费了司法资源,增加了诉讼负担,涉嫌滥用诉权、故意拖延诉讼时效,是缺乏诚信的诉讼参与行为。 原则上,业主无需对与本案无关的所谓“证据”进行反驳,但为了能够让“健康花城业主委员会”信服,以便法院进一步明确案件事实,也为了案件能够尽快结案,业主还是当庭应诉,并形成了详细的书面质证意见提交给了法院。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虽然二审宣判因为种种原因迟迟未出,但业主们始终坚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期待判决早日出炉,也希望健康花城能有一个真正维护业主权益,为业主解决日常生活中各种问题的物业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