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一般在价计[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费基础上作一定下调计算。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一般是谁委托谁,即招标人,就向谁缴纳。
3、有的招标人与代理公司还在代理合同中规定由中标人付款。
4、招标人一般应在招标工作结束、招标备案文件齐全后一周内付款。
5、约定中标人付款的,一般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6、投标人一般无需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仅在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才可能需要缴纳。
7、如中标人付款后其投标无效,则由造成投标无效的责任人负责赔偿。
8、还有一点,重新招标的补偿费一般是原代理商费用的30%左右,这个可以双方协商。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采用差额法累进法计算,双方在中标金额范围内协商确定比例,但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20%。
1.计算方法为: 差别利率递进法。
2、计算依据为:投标总投资或各中标人的投资总额。
3、双方可在此基础上协商: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4、招标公告明确招标代理费由各中标人承担的,按照中标比例分摊。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1.1%0.8%0.7%
500-.8%0.45%0.55%
1000-.5%0.25%0.35%
5000-.25%0.1%0.2%
-.05%0.05%0.05%
高于 0.01% 0.01%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费用为整个招标代理服务流程的基准价格,单独提供招标文件制作服务(如有底价,含底价)可按规定标准的3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