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贺会支付卡到发卡机构网点充值及标准公示!

2024-03-07
来源:网络整理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大贺卡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现将标准公布如下:

在发卡机构网点为大和汇支付卡充值:持卡人申请对已登记的大和汇支付卡或无记名大和汇支付卡一次性充值1万元以上的,需办理充值手续。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发卡机构将保留该身份。 身份证复印件或复印件。 一次性充值满5000元(含)以上,不可使用现金。 持卡人可通过在该发卡机构开立的实名网上支付账户进行充值。 信用卡不能用于充值。 单张不记名支付卡充值后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 单张注册支付卡充值后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5000元。

客户服务热线:大和汇支付设有客户服务热线,确保购卡人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网站服务:大和汇支付提供的网站是大和汇卡业务唯一的服务网站,为购卡者提供最新商户信息查询、政策公告、客服电话公告等服务。

挂失服务:注册支付卡丢失后,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 发卡机构为注册预付卡持卡人提供电话挂失和书面挂失两种方式。 持卡人通过电话办理临时卡冻结手续。 卡上临时冻结的有效期为5天,5天后冻结自动失效。 持卡人申请书面挂失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挂失登记卡不收取挂失服务费。 匿名贺卡不能挂失。

支付期卡有效超过多少天_支付卡已超过有效期_支付期卡有效超过几天

换卡服务:如果购货者的大和汇支付卡损坏,无法进行交易,购货者应携带原大和汇支付卡,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机构指定地点申请换卡。 大和汇补发损坏的支付卡不收取手续费。

管理服务:注册卡无逾期账户管理费。 不记名卡逾期,将收取逾期账户管理费:2元/卡/月,从逾期次月起扣除,直至卡内余额为零(如申请延期) ,延期有效期内不收取此费用)。

兑换服务:持记名大和汇支付卡不可兑换。 已注册的支付卡可在购卡后3个月内兑换。 持卡人兑换时须出示大和汇支付卡以及持卡人和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若由他人办理兑换,须同时出示代理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购买的注册大和汇支付卡只能由单位本人兑换。 发卡机构将兑换资金退还至原购卡人的银行账户。 若以现金购卡或原购卡银行账户已被关闭,兑换资金将退回至持卡人提供的与购卡人同名的企业或个人银行账户。 单卡兑换金额在100元(含)以下,可以现金兑换。 不收取兑换服务费。 发卡机构按照规定终止预付卡业务的,应当免费赎回持卡人发行的所有记名大和汇支付卡。

安全保障:乙方保证大贺卡业务系统和商户受理终端的正常使用,并合理保存系统数据。

江苏大和汇支付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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