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行业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的监管框架

2024-04-23
来源:网络整理

2013年,《支付机构备用金存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存管办法》)颁布实施。 自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第2号令”)颁布以来,第三方机构自成立以来已获得合法资格,第三方支付行业首个客户准备金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客户准备金的范围、性质和存储形式,对于保护客户准备金安全、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存管办法》建立了两类银行、三类账户分级分类的存管框架。 存管银行作为主要存管银行,可以为支付机构开立备付金存管账户,办理客户委托的跨行收付款业务。 ; 准备金合作银行可以为支付机构开立准备金收付账户和汇款账户,办理银行准备金提取业务。

托管措施采用这一监管框架与其出台的时间有关。 众所周知,第三方机构先开展支付业务,监管政策随后发布。 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2号令,2013年,存款管理办法出台。 监管部门认为,第三方机构经营业务多年,模式相对成熟,第三方机构,尤其是从事互联网支付的第三方机构,通常会在商业银行存入准备金作为获取资金的对价。商业银行支付接口。 考虑到客户体验和第三方机构业务发展,采用存管方式。 银行+合作银行模式避免对机构与商业银行业的合作产生较大影响。

上述制度安排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效促进了储备金监管制度的发展。 各机构已按照存管规定的要求,基本建立了各自的准备金存管制度。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随着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现在整个交易量已经达到了几十万亿元、千亿笔交易的水平。 各类创新业务纷纷涌现,特别是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业务。 准备金的兴起对现行准备金监管体系提出了挑战。 依靠现有的技术手段,已难以完全覆盖准备金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第三方支付已成为市场主要支付服务,且储备规模越来越大。 一旦发生大规模风险事件,将影响整个支付服务系统的稳定性; 其次,支付机构的准备金账户体系是一个相对封闭的账户体系,就像一个黑匣子,监管部门很难掌握其资金流向、账户内资金的结构和性质,这给个人留下了空间。机构钻漏洞,为风险隐患埋下基础; 第三,储备银行储备账户数量巨大。 面对近300家机构的数千个准备金账户,监管部门难免有所遗漏。 此外,一些机构和商业银行合规意识不强,尤其是一些商业银行。 出于利益考虑,分行未严格履行储备银行职责,违规现象突出。 例如,一些机构与商业银行没有签署《准备金协议》,或者签署了《准备金协议》但条款并不完善,导致储备银行对机构准备金的监管流于形式。

因此,我们认为准备金监管是整个第三方支付监管的核心。 储备金不得承担其他职能。 储备金的根本要求是资金安全,不应承担业务合作的功能。 储备金监管要回归初衷和2号令的要求,即规范监管、发展发展。 要真正管理好准备金,首先要解决准备金银行和准备金问题。 解决黄金账户过多问题,应强化储备金存管管理,监管透明,让每一笔交易都可追溯、可追溯。 基于这个原则,集中存放储备金以避免大规模风险事件是目前可行的解决方案。

首先,实行准备金集中存放,有利于明确责任主体。 在现有的准备金存管银行和准备金合作银行的分级存管模式中,存管银行名义上承担着主要的资金监管职责,但资金流出到合作银行后,存管银行并不具备有效的监管手段。 资金的监管,再加上多家银行共同管理储备金,造成了九龙的防洪、多方管理实际上无人负责的局面。 准备金集中存放,责任方非常明确。 如果出现问题,监管部门可以直接联系存管银行,存管银行自然会承担起监管准备金的责任。

其次,账户变更、资金划转清晰可见,资金可追溯、可还原,监管效率大幅提升。 存管银行根据机构的付款指令划转资金。 每只基金的交易信息和资金去向清晰,实现了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一体化。 机构挪用准备金的几率大大降低; 同时,也有利于监督。 该部门对存款银行的监管和准备金核查的工作量明显减少,从而提高了监管效率。

最后,有利于引导支付机构和商业银行建立基于服务支​​付的业务模式。 通过市场化谈判,形成商业银行、清算组织、支付机构渠道费用的市场定价。 通过价格传导机制,最终形成商户的手续费。 定价,构建公平的市场环境,避免价格战的恶性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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