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银监会、证监会之后,央行也开出了数十亿元的巨额罚款。
3月16日,央行官网公布两起行政处罚,对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和平安银行分别罚款1.63亿元、1334万元,处罚理由均为违反清算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两家机构的处罚究竟有多严重?横向比较,首先,央行此前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罚款较多,很少涉及银行;其次,从罚款金额来看,此前罚款规模一般为几万、几十万,百万以上的罚款非常罕见。例如,去年仅一票联支付就被罚款533万。
此次,银行这个支付行业“正规军”被罚款不仅罕见,罚款金额也令人震惊。这也标志着央行对支付行业的严打整顿不再局限于第三方支付,而是包括银行在内的整个支付行业。
罚款金额为违法所得的三倍。
央行宣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整顿支付清算市场秩序、防范支付风险的要求,2017年7月至9月,央行对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平安银行支付清算业务进行了执法检查。
经调查,上述两家银行存在违反清算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央行综合考虑两家银行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兴业支付清算中心)发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842万元,并处以罚款1.15亿元,罚款金额合计1.63亿元;对平安银行发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4万元,并处以罚款1031万元,罚款金额合计1334万元。
可以看出,央行对这两家银行的罚没金额为“罚款金额+没收违法所得”,其中罚款金额约为违法所得的3倍。
事件发生后,民生银行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按照央行相关要求,为保障民生银行支付业务合规、健康发展,该行实施了多项整改任务:
一是撤销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
二是在总行成立整改督导组,对中心业务开展全面整改;
三是总行层面,主管部门通过加强业务和技术管理、优化系统功能等,进一步加强银行互联网支付相关业务的规范化建设。目前,整改工作已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全面完成。
该负责人表示,该行将继续严格按照央行关于支付结算清算业务的最新文件要求,落实监管要求,规范开展各项支付结算业务。
平安银行也表示,“我们已全面完成专项检查要求的整改优化工作,将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业务内外部管理,提升业务运营和风险管理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支付结算服务。”
央行还表示,下一步央行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支付结算市场监管,严厉处罚违法违规支付结算行为,确保支付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此前,一些银行也因支付
今年以来,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和平安银行并不是仅有的两家因支付业务被罚款的银行。2月23日,华夏银行济南分行和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相关规定被罚款。其中,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被警告,罚款36.52万元”;华夏银行济南分行“被警告,罚款6.98万元”。
有意思的是,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和平安银行虽然分别被罚款超亿元和超千万元,但只是受到“警告”的处罚,而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却因为违法违规,直接被“吊销”支付牌照。
据介绍,央行已累计取消了24张第三方支付牌照,其中2017年取消了19张,其中9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因违规未获续期,10家因业务合并被取消。
从罚款金额来看,仅针对这两家银行的罚款总额就约为去年支付罚款总额的7倍。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以来,央行已开出94张罚单,涉及支付公司67家,罚款总额约2500万元。
令人不解的是,央行并未详细说明缴纳罚款的具体依据,而且尽管此次对两家银行的罚款金额如此之大,却没有给出进一步的解释。
根据央行公告中提到的三部法律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证券时报·中国记者发现,如此高额的罚没金额,在三部法律法规中并没有相应的处罚依据。例如,如果银行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最高罚款金额为30万元。

不过,虽然央行并未详细说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和平安银行被罚款的原因,但鉴于公告中提到两家银行违反了清算管理和非金融支付服务管理规定,可以推断两家银行是在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中存在重大违规行为而被罚款。
此前,支付机构被重罚大多是因为违反相关反洗钱规定。例如,2018年初,钱宝科技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被罚款190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罚款2万元和3万元。2017年10月,民生北京分行因严重违反多项反洗钱规定被罚款110万元;同年12月,嘉联支付被罚款138万元,原因之一就是阻碍反洗钱检查。
“违反反洗钱规定的处罚相对较重,普通的违反支付、收单业务规定的行为,一般罚款3万至5万元,而反洗钱违法行为,罚款基本都在20万元以上。”北京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从业者表示。
支付行业存在三大风险 央行监管再升级
近两年,随着支付行业乱象不断加重,央行对支付行业的处罚力度也不断加大,罚没总额逐年上升。支付行业普遍存在的合规风险、资金风险也使得尽快出台支付机构管理条例的呼声越来越高。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尹兴山近日接受证券时报记者专访时指出,近年来,我国支付行业快速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了高效、便捷、丰富的支付产品和服务,为促进金融创新和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支付行业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和风险。主要风险包括:
第一是合规风险,当前一些机构仍然不守规矩,野蛮生长,无序竞争。
二是资金风险,市场上个别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准备金的风险事件仍时有发生。
三是技术风险。作为金融基础设施,支付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非常重要。如果个别系统管理、运维不当引发风险,可能成为系统性风险的源头。
2016年以来,央行、国务院相继发文严厉整治支付市场乱象,特别是2017年末,央行又出台一系列文件,对非银行支付机构与银行直连模式、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创新支付业务、调整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扫码支付业务等进行严厉立法。
信用卡行业研究员董正表示,支付行业一系列规范和监管措施的出台,表明了央行和监管部门整顿支付行业乱象、严惩不贷的决心。同时,支付行业凡是涉及资金的交易、转账、结算等环节,都将被纳入强监管范围。2018年肯定是支付行业的强监管之年。从种种迹象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支付行业的监管和治理力度。
尹兴山指出,防范化解支付行业风险,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支付结算法律框架,推动出台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推动高位监管出台实施。从源头防控、事中监控、违法违规处罚等多方面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强化穿透式监管。
二是丰富手段。有效利用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新技术、新方法,丰富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实施精准监管。
三是夯实基础。通过科学统筹、不断优化功能,推动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市场主体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应急管理力度,筑牢安全支付“坚固长城”。
四是依法惩处。对无证经营、挪用资金、倒卖信息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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