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米迪)新京报记者昨天获悉,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官网近日披露,紫合信等3家支付公司当地分支机构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收到监管部门的罚款。5月23日,紫合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表示接受央行行政处罚决定,已完成对涉案违法行为的整改,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本次行政处罚对业务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资和信、易盛支付、迅付上榜
据中国人民银行福州市分行公告,资和信电子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易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讯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分别被处以罚款6万元、9万元、6万元。
根据资和信公告,对资和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4号》为: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处以罚款3万元;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处以罚款3万元,两项罚款合计6万元。
记者从央行官网公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上看到,第42条规定,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在7个子项中,第一项是“未按规定建立相关制度或者风险管理措施”。
第四十三条规定,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吊销其支付业务许可。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随后的7个子项中,第三项是“未按照规定缴存、动用备用金”。
4月份存款准备金率接近5000亿
据记者不完全分析,易盛支付有限公司和迅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此前均有公开的处罚记录。
据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分行官网消息,去年,易盛支付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规定,被央行给予“单位罚款25万元、高级管理人员罚款2万元”的处罚;讯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去年8月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50万元,罚款189万元,合计189万元”。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撰写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指出,我国支付服务参与主体规模不断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仍是主力,非银行支付机构异军突起。截至2017年末,全国共有非银行支付机构243家。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支付机构违规行为也保持了一贯的“高压”态势,备付金集中交存制度也得到进一步落实。央行货币当局近期公布的资产负债表显示,4月份,支付机构在人民银行缴存的客户备付金存款余额达4995.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