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国家已经禁止虚拟货币交易了吗?”“国家应该允许,我就是炒加密货币赚点钱。”近日,一名市民来到太原市反诈骗中心群众接待厅求助,称自己的银行卡因为购买虚拟货币被冻结。虚拟货币到底是什么?国家为何严禁相关业务?虚拟货币在电信诈骗案件中扮演什么角色?
4月3日,山西晚报记者邀请太原市反诈骗中心综合大队大队长吉喆,为大家讲解背后的真相。
银行卡因交易虚拟货币被冻结
在向警方“求助”解冻银行卡的过程中,A先生起初觉得“委屈”,但在听了太原市反诈骗中心综合大队大队长吉喆的解释后,他表示“以后不敢再惹麻烦了”。
原来,这并不是A先生的银行卡第一次被封,根据警方调取的记录显示,他两年前就有被封的“前科”。为了此次解封银行卡,警方要求A先生详细讲述交易过程。
“这是我下载的数字人民币,然后我用USDT在网上卖掉,对方把钱转给我……”A先生说,他不知道谁买了他的虚拟货币,“都是网上交易,大家都买,大家都卖,但利润肯定比银行相关业务高很多。”至于自己的银行卡为何被封,A先生表示不明白原因。他表示,在交易过程中,对方要求他提供银行卡号等信息,交易款刚存入银行卡就被冻结了……
针对A先生的疑问,吉哲也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不管是你说的USDT,还是你说的虚拟货币,在我国都是不允许操作的,现在银行已经明令禁止操作虚拟货币了。”
看似“炒作加密货币”,实则充当“洗钱”工具
“虚拟货币不是游戏币、比特币等现实货币,不是现实存在的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备法定货币、强制手段等货币属性,不具备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公民对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山西晚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不少不法分子利用虚拟货币进行跨境汇兑,将违法所得及产生的收益兑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财产,其目的是掩盖、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
很多公民像A先生一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常常成为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
“你以为通过买卖所谓的‘炒加密货币’就能获得巨额利润,但想想为什么这么容易赚钱?”吉喆介绍,在不少所谓的虚拟货币交易中,公民“明知”或“不知情”地为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提供银行卡“洗钱服务”,而高额利润就是“洗钱的报酬”。
以A先生为例,他买卖虚拟货币的行为会面临两种情况,如果警方事后发现进入他银行卡账户的钱是电信诈骗受害者被骗取的资金,那么这笔钱需要全额退还,A先生实际上也成为了电信诈骗的受害者。如果这次他“运气好”,买家不是涉嫌诈骗的犯罪团伙,因为A先生的收益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属于非法经营。
最后,民警对A先生进行了严厉警告,并为其解冻了银行卡账户。
利用虚拟货币作为欺诈活动的掩护
“虚拟货币具有被用于洗钱、诈骗等犯罪的天然便利性,虚拟货币的交易、流通违反了我国现行虚拟货币监管政策,损害了国家金融秩序、金融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警方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禁止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帮助他人洗钱等为电信网络犯罪提供支持的行为。
根据警方目前掌握的数据显示,电信、互联网诈骗团伙犯罪手段不断更新,虚拟货币逐渐成为诈骗行为的一部分。诈骗团伙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AI智能、GOIP、远程操控、屏幕共享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更新升级犯罪工具。从资金渠道来看,通过传统第三方支付、对公账户洗钱占比下降,犯罪分子大量利用跑分平台、数字货币进行洗钱。
目前,打着“虚拟货币”幌子的电信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第一种是小额提款给你甜头,大额充值骗走你的钱财。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一夜暴富的心理,设立虚假的网络交易平台,通过恐吓、利诱等手段让受害人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实施诈骗。第二种名为虚拟货币投资,实为金融传销骗局。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时,利用“区块链+数字资产+电商+金融+实体产业”的方式,向民众宣传庞大的消费市场和高额的投资回报,提升骗局的“可信度”,让更多人上当受骗。
为此,警方也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投机活动,注意防范个人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要爱护个人银行账户,不得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提现、买卖相关交易充值码、转移相关交易资金等,防止被他人非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