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首例贩卖毒品自洗钱犯罪案件宣判,零包贩毒团伙浮出水面

2024-09-16
来源:网络整理

近日,记者从宁夏公安厅禁毒大队获悉,《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宁夏首例贩卖毒品、洗钱案已宣判。

去年9月,银川市永宁县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有毒品犯罪前科的赵某多次在银川市等地向吸毒人员贩卖冰毒。公安民警根据这一线索,对赵某等人展开深入排查,最终一个藏匿在当地、靠贩卖毒品牟利的“零包”贩毒团伙逐渐浮出水面。经对赵某进行多日的跟踪蹲守,办案民警在银川市某饭店门口抓获了正在向吸毒人员贩卖冰毒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当场缴获冰毒共计1.87克。经对赵某进行突击审讯,赵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案件侦查中,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为掩饰、隐瞒贩毒违法所得,利用其母亲刘某的移动支付账户收取毒资,并将部分毒资用于偿还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毒品犯罪后,为掩饰、隐瞒其犯罪所得来源、性质及其所得进行转移的,构成单独的洗钱罪,应与上游贩毒罪一并处罚。针对此情况,公安机关、检察院、银行等部门联合会商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不仅犯了贩毒罪,还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随后,永宁县公安局负责该案的民警又赴浙江、广东等地查找、固定证据,并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3月29日,永宁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洗钱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法院决定将赵某、李某的刑期合并计算,决定将赵某、李某的刑期合并计算,决定将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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